单位: 考前先沟通 不会为难
明明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却又去报考公务员,还要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对于考生这样的做法,部分用工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表示,如果员工在报名之前就跟单位沟通的话,会协助其开这个证明;但如果先斩后奏,心里终归不舒服,可能不会开证明。“不是刻意为难,只是不想被瞒。”这是用人单位共同的心声。
昆明威睿商贸有限公司人事部李经理就说,他们单位以前就有一个员工,来了两个多月就去考公务员,也是要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当时我心里也不高兴,不过,后来还是给她开了,因为是新员工,走了对单位也没多大损失。”李经理说,如果员工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协议,中途考公务员,没有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时,其实是违约的,单位是可以追究员工责任的。在这个意义上讲,不开证明也无可厚非。只不过,人都是讲感情的,如果因为一个证明阻碍了员工个人今后更好的发展,也不是单位所愿。“我们没别的要求,就是老员工,特别是骨干级员工如果要考公务员,提前告诉我们,我们就可以物色新的人选接替他的工作,这样就不会影响单位正常运作。”李经理说。
应对办法:可在面试结束后体检考察时再提供
对于提供证明有困难的考生,招考单位在面试通知中通常会作出说明:在职考生须提供本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如确有困难,经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所以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先和招考单位协商,申请在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时候再向本单位申请,这样一旦面试不通过,证明也就免了。
即使在面试通知中没有说明,考生也可以自己打电话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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