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字大写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书写,需要把简体字的财务数字转化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易于辨认、不易涂改的字样,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另、毛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财务指会计。会计工作人员依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在填制会计凭证时的内容、字迹、写法、顺序等的基本规定。
概述
依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下列要求:
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如人民币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货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在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如人民币“元”)。
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人民币101.50元,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佰零壹元伍角整。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1004.56,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仟零肆元伍角陆分。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为“0”,或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不写“零”字。
高度
数字高度应为表格高度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其中6要比其它数字高一些,但一般不超出表格,7和9比其它数字低些,下半部分占据下一行的上半格。写0时不能有缺口,写8时上方不能开口,4的两竖要平行,9不能开口和留尾巴。
标签:大写,财务,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