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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布的公安部令第123号里的: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

2024-10-21 05:16:48 编辑:join 浏览量:593

新发布的公安部令第123号里的: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

你是说驾驶证审验的问题吧,我帮你解读一下:

持B2及以上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审验驾驶证应注意以下三点问题:第一、初次领证日期在5月1日以后的持B2及以上车型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今年年底前应到驾驶证登记住址的辖区大队参加审验。第二、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部123号令,已明确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每年参加审验,审验时自己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不必到医院体检(每两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取消)。第三、须本人持驾驶证,到辖区大队办理,不能代审。第四、如果审验驾驶证有违法记分情况,还应参加三个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学习地点为驾驶证登记地址所管辖的辖区交警大队。

标签:客车,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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