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二胎政策主要讲述的是三个方面。
第1个方面是针对一些有病残的子女家庭,无论之前的子女是一个或两个,在医学上认为是可以执行二胎政策的。
第2个方面是在无子女或依法收养的子女之外,少数民族家庭即可享受二胎政策给予生育的权利。
第3个则是指在夫妻双方之间其中一方为再婚,或双方均为再婚者,之前的子女总数不得超过两个,如果未超过两个,则允许享受二胎政策。
在国家还在实行计划生育的时候,少数民族就已经开放了二胎的政策,因为少数民族的人口比较少,中国虽然有56个少数民族,但中国人的人口仍然主要以汉族为主,所以为了实现民族团和民族大融合,只要这对夫妻双方都是少数民族,那么就符合国家的二胎政策,如果这对少数民族夫妻都是非城镇户口,还可以生完第2胎之后继续生第3胎。但现在随着计划生育的取消,国家已经全面开放了二胎政策,所以少数民族生二胎也不需要符合双方都是少数民族的前提条件。
少数民族二胎政策也是有相应的要求的,首先双方都必须要是少数民族才能符合相应的要求,现在少数民族不同的地方的相关规定是不一样的,蒙古族的公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而非城镇户籍必须要经过批准才可以生育第三胎。
对于一些农牧区的少数民族是提倡优生优育,晚婚晚育,同时也会给予相应的技术方面的支持,大致上是规定少数民族可以生育两个子女,而有的特殊情况少数民族经过批准之后还是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
标签:二胎,少数民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