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的回国人员证明之所以取消,是因为不再需要了海关都可以查到出入境。
根据教育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为了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扩展资料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颁发条件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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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为了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以后可能只用做学历认证就可以,留学生优惠政策更多的是促进留学生回国消费以及高素质人才回国才推出的.
因为本来就没有必要呀。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此次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为留学生简化程序,方便他们更好的回国工作和生活。同时也提倡各部门坚持”最少证明“原则。
最近留学生的好消息不断:
教育部:留学生因疫情在国内上网课,不影响学历学位认证。
美中决定让两国之间的航班再增加一倍。
美国司法部发表公开声明,表示只要是用于个人和商业目的,在美国的微信用户可以继续正常下载和使用微信,不会承担违反总统令的民事及刑事责任。
教育部允许部分高校采取临时举措,通过适当增加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内地(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招生名额,为出国留学受阻的学生提供更多就学选择。
教育部出台的各种利好政策正好解决留学生后顾之忧。让留学生放心留学,同时也鼓励他们回国就业。
附完整公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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