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邀请我回答这个问题。这是个让人不能置信的事情。在广场上裸奔,公安要进行调查,要给与法律处置。如果是公司让其裸奔,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公司的社会影响力会受到极大损伤,会给公司发展带来极不好的负面影响。当地政府会高度重视这个问题。
这个事件多少有些让人匪夷所思,瞠目结舌。对此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首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这5个人因为在人群嘈杂的公众场合裸露身体,情节较为恶劣,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这种处罚是合理且合法的。
其次,这个公司的公司文化显然是出了大问题。公司想要学习狼性文化,但却只是学了个皮毛,甚至连皮都没有学到,只剩下毛了。这种不惜让员工失去基本尊严,不惜让员工违法法律的文化,根本不是狼性文化而是奴性文化。
第三,员工本身也应该好好反思一下了。为公司努力付出是合理的,但是为公司不惜违法法律就不值当了。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坚决不能做,应该分清自己和社会的底线在哪里。
长沙五名男子一言九鼎裸奔,一首花心送给你们。
5名男子在长沙华海3C广场裸奔,陈某(23岁)、袁某(27岁)、戴某某(22岁)、闫某某(20岁)、刘某某(18岁)均为长沙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员工。发起人陈某供述,陈某等人与另一个小组比业绩,输了的裸奔,陈某等人自认业绩不如人,便按约裸奔。
是什么样的勇气会让几个大男人光天化日之下不穿衣服,光溜溜的,赤条条的一丝不挂的在闹市街头奔跑,简直太毁三观了。
还被人拍了传到网上去了,要是被亲戚朋友看到那不是丢死人了?士可杀不可辱,一般的男人不是很要面子的吗,就这,就这,……
网传视频显示,五名男子在华海3C广场附近裸跑,有男子用布遮挡住隐私部位。其原因8月份业绩销量不达标,被罚围着电脑城跑一圈。事后广场保安制止他们的不雅行为并报了警。
图片来自网络
如果是真是老板的主意,那真是太侮辱人格尊严了,这不是太无视人权了吗?不是每个人都有“裸奔”的勇气,员工是人,不是奴隶。受雇于人,拿了老板的钱就要服从老板的管理是没错。但打工不等于卖身,员工也有自已的人格尊严。觉得员工不行可以停职,停薪。为什么这样丧失底线的惩罚自己的员工。
破坏公序良俗,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要给予严厉制裁,因为这是挑战法治社会的底线。
中国治安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童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图片来自网络
男人是一家的顶梁柱,走到了社会,上了职场。上有老下有小,为了养家糊口才会容忍忍一时“羞辱”,但是这样“侮辱”他人,达到自己权威的目的,将最终失去人心的是用人单位。管理成这样侮辱员工只会让其受罚员工恨之入骨,这让一个恨之入骨的员工如何爱岗敬业。
歪风邪气太重!应严惩公司及其管理层,严重侵犯员工尊严,污染社会风气,破坏公序良诉。支持政府调查查处!
不存在什么工作压力、公司压迫,完全是一群年轻人的无聊打赌!
根据的警方的通报,这5人是与同一公司的另一业务小组打赌比业绩,谁输谁裸奔,结果他们几人自知比不过,就按照赌约奔行!
烈日炎炎、赤身裸体、长街奔行,确实够辣眼睛的,不仅是有碍观瞻,还伤风败俗,最后发起人被拘留7日,其他人被拘留5日。
道德和尊严比赌约和业绩更重要!
工作生活中,经常会年轻人有因争强好胜而打赌的行为,要么赌钱,要么赌名誉,不要命的就赌自残,这几个人算不要脸的典型,赌谁更失德。要我说就不用带口罩遮脸了,那东西都露出来了,还在乎五官吗!
在工作上争强好胜的好事,但把精力要放在对的地方。有裸奔的时间还不如好好想想怎么提高销售、怎么把工作干好让他人哑口无言。
愿赌服输是好事,但赌约要建立在合法合理合情的基础上。这类低级的赌约有何意义,知耻而后勇吗?不见得,最多算是无聊透顶的恶作剧,还属于不自爱、不自尊的一类!更重要的是,两组人都是法盲,这一组被拘留,另外参赛的一组起码也要民警进行批评教育才行!
今年看到的“变态”公司怎么这么多...
这些公司的“体罚文化”简直五花八门,
有要求员工生吃蚯蚓和泥鳅的、
有路边磕头的、
有互扇耳光的、
还有跪地爬行的……
而这些惩罚的“原罪”,几乎都是因为员工“业绩不达标”。
9月1日上午, 长沙警事官微发布一则警情通报,称有五名公司职工因业绩“不佳”在广场当众裸奔........
通报中表面,这5名职员来自长沙的某家商贸公司,裸奔的原因是和别的小组比业绩比输了。
(为什么你们堵输了要让路人承受这一切...)
至于这个赌约是员工自发约定的还是企业文化,emmm...天眼妹默默不说话...
不得不说,业绩压力早就成了职场人最大的压力来源之一。
本来高业绩就已经让人头秃了,有的公司还会制定一系列与之相对的奇葩惩罚......是真的以为压力出奇迹吗??
本来比业绩只是一个中性词,但如今,比着比着,这个词仿佛已经被不少公司比得“妖魔化”了,原本给员工制定目标是为了让大家更快更好地达成终极目标,现在却有不少企业管理者利用制定目标衍生出畸形的企业文化。
唉...突然想到天眼妹自己,我的业绩压力也不小QuQ(头秃.jpg),
不过大家放心,就算你们不给我点赞评论收藏,天眼妹也绝对不用去裸奔...
8月31日,长沙某广场突然发生几名男子裸奔事件,想想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据称,几个男子是因为8月份业绩销量不达标,被罚围着电脑城跑一圈。 事发后,安保人员对几名男子的不雅行为进行制止并报警,相关单位也介入调查。
几名裸奔男子大白天围着电脑城跑一圈,如果没有精神上的问题,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呀!
如果说因为“业绩不达标”,就惩罚员工裸奔,算不算侵犯人权不说,起码这位“主管”缺少道德良知。
惩罚员工业绩不达标可以停职、降薪获解聘,如此对待自己的员工未免少些人性。 可话说回来,这几名男子也太没底线了。
业务能力不行可以和领导沟通,实在不行可以辞职,这么不顾廉耻地在大庭广众之下裸奔,难道就不觉得保住了工作却丢了自尊吗?
“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做人要有原则和底线,绝不能因为想得到某些东西 就失了尊严。
当然,裸奔事件具体究竟为何还没调查清楚,但如此有伤大雅的行为必然会为人不齿。而这件事的始作俑者,也必将受到谴责和惩处!
图片源于网络,侵删。
根据的警方的通报,这5人是与同一公司的另一业务小组打赌比业绩,谁输谁裸奔,结果他们几人自知比不过,就按照赌约奔行,最后发起人被拘留7日,其他人被拘留5日。
尊严何在,作为一个成年人,能么能跟别人打赌裸奔呢?想过结果吗?烈日炎炎,赤身裸体,这么多人看着呢,没有尊严。
颜面何在,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不是一个个体,每个人都有家人,这样做,被家人看到,不光自己没了颜面,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孩子也颜面扫地。
法律何在,这群人在公司上班,应该文化水平不低,一点法律意识也没有,导致发起人拘留7日,其余拘留5日。终究为自己的无知、无谓、无法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我想违法法律的人,公司应该会把他开除吧,他们的人生档案上留了案底,以后找工作就难了,老婆也难找了!
一个人,一定要遵守法律,维护自己的尊严,呵护家人的颜面,否则,一失足,千古悔;一任性,悔终生!
(图片来自网络)
这个公司,说好听点,不尊重人权;说不好听,不把员工当人看。
员工呢,说好听点,叫服从公司惩罚机制;说不好听,叫践踏自己的尊严。
裸奔男子是否是因为业绩不达标而被罚裸奔?该工作人员表示,“乱讲的。”
是不是乱讲,其实这些负责人心知肚明的。
现在的很多企业,为了所谓的业绩,GPI的达标,什么招数都是想的出来。具体都有哪些,我也不列举了,百度上一搜,层次不穷,只有我们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到的。
在我国,裸奔,有伤风俗,属于违法行为。在公共场所裸奔属于故意裸露身体,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至于公司的组织者,同样应受到治安处罚。
建议这类公司进入黑名单吧,企业不是这样做的,一个连员工都不尊重的企业,连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那么还指望的企业可以创造出什么社会价值。
这样的价值观,倒胃!
可能有些时代必须经历,就看是否真的值得与否。只是真的希望下一代工作越来越体面,工作待遇越来越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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