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2015年12月13日,被告人崔某到北京市昌平区某陵园墓地盗走骨灰盒一个,并于次日以此为要挟,通过打电话方式向该陵园索要人民币30万元,随后减至45000元,后因2015年12月2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而未得逞。
案件进展2018年4月5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崔某敲诈勒索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徒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昌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崔某曾因犯敲诈勒索罪受过刑事处罚,对其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鉴于崔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两点启示1.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常讲“死者为大、入土为安”,扫墓是中国传统习俗,但有些人因为法律意识淡薄,置传统于不顾,在扫墓祭祖这件事上动歪心思。想问问罪犯崔某,如果你家人的骨灰盒被人偷走了,你是什么感受?
2.陵园应加强安保措施。陵园作为公众墓地,应妥善保管骨灰盒等贵重物品,不应让闲杂人等随意进入墓地,如果本案件中被偷骨灰盒的家人指控陵园保管不善的过失,陵园会更加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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