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海豚音和高颜值在《歌手》节目中走红的哈萨克斯坦歌手迪玛希,今日(1月31日)接到了维塔斯方面的律师函,禁止他今后在任何演出中再演唱维塔斯的任何歌曲。起因是迪玛希在《歌手》和《“文化中国?四海同春”全球华侨华人春节大联欢》中翻唱了维塔斯的《歌剧2》,这首歌是维塔斯18岁所写、19岁克里姆林宫的出道作品。 维塔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赞迪玛希年轻、技术好,但他建议迪玛希能尊重版权,因为翻唱别人不是歌手的长久之计。 律师函中称:湖南卫视于2017年1月28日播出的《歌手》节目第二期中使用《歌剧2》作为迪玛希·库达依别列根的竞演歌曲,所演出内容通过电视、网络平台广泛传播,并且公众可以在酷狗音乐、QQ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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