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是很好的单位,因为仅仅是地方集体经济,信用社主任不属于国家干部队列,所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一罪名不适用于信用社干部。这意味着,不能以他们现有财产数量,或远超出合理收入水平消费,来反推进行定罪。唯一适用的罪名是“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该罪名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举证十分困难,因为钱权交易 ,贷款回扣什么的都是地下进行,而且这些主任们很注意不留下证据,除非参与贪腐交易的人刻意保留证据。公安机关在没有实际证据的情况下一般也不会对这些人展开调查。这就造成了,基本上信用社主任都贪,而且贪的心安理得,贪出人生自信,贪的嚣张跋扈。
标签:贪污腐败,信用社,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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