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上班时间是周一到周五。
领事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国大使馆领事服务:护照签证业务、公证及认证业务等。
领事部的主要工作职能是:保护中国公民的正当权益;促进侨团和侨胞团结、合作、发展;办理中国公民护照、公证,办理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认证;办理外国人赴华签证。
领事部下设四个组:
领事侨务组:主要负责领事保护和侨团、侨民、华人事务;
证件组:主要负责各类证明;
护照签证组:主要负责本国公民护照更换、补发、延期和颁发旅行证,并办理外国人和外籍华人的赴华签证。
警务组:负责与日本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打击犯罪。
驻日本总领事馆简介 :1、驻大阪总领馆 总领事
李天然
证件及签证等业务地区:大阪府、京都府、兵库县、奈良县、和歌山县、滋贺县、爱媛县、高知县、德岛县、香川县、广岛县、岛根县、冈山县、鸟取县
电话:06-6445-9481(总机) 传真:06-6445-9475
地址:〒550-0004
大阪府大阪市西区靱本町地区3-9-2
2、驻福冈总领馆
总领事 何振良
证件及签证等业务地区:福冈县、山口县、佐贺县、大分县、熊本县、鹿儿岛县、宫崎县、冲绳县
电话:092-713-1121(总机)
传真:092-781-8906
地址:〒810-0065
福冈县福冈市中央区地行浜1-3-33、驻札幌总领馆 总领事 孙振勇
证件及签证等业务地区:北海道、青森县、秋田县、岩手县
电话:011-563-5563(总机)
传真:011-563-1818
地址:〒064-0913
北海道札幌市中央区南13条西23-5-14、驻长崎总领馆 总领事 刘亚明
证件及签证等业务地区:长崎县
电话:095-849-3311(总机) 传真:095-849-3312
地址:〒852-8114 长崎县长崎市桥口町10-35
5、驻名古屋总领馆
总领事 邓伟
证件及签证等业务地区:爱知县、岐阜县、福井县、富山县、石川县、三重县
电话:052-932-1098(总机) 传真:052-932-1169
地址:〒461-0005爱知县名古屋市东区东樱2-8-37
6、驻新泻总领馆 总领事
何平
证件及签证等业务地区:新泻县、福岛县、山形县、宫城县
电话:025-228-8888(总机)
地址:新泻县新泻市中央区西大畑町5220-18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大使馆[引用时间2017-12-19]
签证查询:03—3403—0995或03—3403—0924(周一至周五14:00—18:00) 证件查询:03—3403—0935或03—3403—5633(周一至周五14:00—18:00)领侨咨询:03—3403—3064(周一至周五09:00—12:00,14:00—18:00)领事部传真:03—3403—5447(全天)
标签:驻日,大使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