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产安全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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