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是朋友介绍,也可以是自己上网查找,也可以直接到律师事务所。
在决定请律师之前,需要了解该律师的背景,尤其是该律师是否从事过当事人所涉及的类似案件的代理经验。先与律师进行电话或者微信等网络沟通,叙述事情经过与自己的诉求,倾听律师的初步分析,判断是否满足自己的期望。
如有进一步需要,可以携带必要的资料与律师当面交流案情,进一步判断律师的经验、能力,诉讼策略等。
可以把律师加为微信好友,这样可以确保在任何阶段都可以与律师密切沟通,使得律师能明白自己的观点。
《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扩展资料:
请律师要避免灰色陷阱
1、委托律师先核实证件真伪
在聘请代理人时一定要尽量地通过正规渠道,认真核实对方是否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在缴费时还要注意向对方索要盖有律所公章的票据。
如果当事人因为经济条件差等原因没钱聘请律师的,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由他们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此外,一旦真的被“黑代理”坑骗,当事人应该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以及公安机关举报。
2、风险代理也别做甩手掌柜
对于风险代理,一般情况下,委托人都不用预付代理费,费用先由代理人预先垫付,案件胜诉或执行后,律师会按照胜诉标的或执行到位标的的一定比例提取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
对于这种代理方式,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有些案件是被禁止适用的,例如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群体性诉讼案件以及婚姻、继承、工伤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民事案件。可是有些律师仍然利用当事人不懂法律的弱点,在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开展风险代理业务的领域,违法与当事人签订风险代理合同,谋取额外利益。
即使不属于被限制不能实施风险代理的案件,当事人签订风险代理合同也不能一味相信律师而自己做甩手掌柜,而需要与律师多沟通,定期主动询问案件进展。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标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