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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是主管卫生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批准设置。
按照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09〕99号)规定,省卫生厅机关行政编制为86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纪检组长1名,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1名(高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27名。
内设:办公室、人事处、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卫生应急处理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疾病预防控制局(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省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卫生管理处、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处、卫生监督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科技教育处、省中医药管理局、外事处、保健处、离退休工作处、机关党委、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卫生厅纪检组(监察室)。
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7、8、9、21楼(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办公室(电话:0551-62998017)| 人事处(电话:0551-62998023)| 规划财务处(电话:0551-62998028)
政策法规处(电话:0551-62998032)| 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办公室(电话:0551-62998134) | 疾病预防控制局(电话:0551-62998040)
农村卫生管理处(电话:0551-62998043)| 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电话:0551-62998115)
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处(电话:0551-62998138)|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电话:0551-62998064)
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电话:0551-62998067)| 科技教育处(电话:0551-62998072)| 省中医药管理局(电话:0551-62998076)
外事处(电话:0551-62998080)| 保健处(电话:0551-62998082)| 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51-62998083)
省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51-62998089)| 离退休工作处(电话:0551-62671275)| 机关党委(电话:0551-62998095)
纪检组、监察室(0551-62998097、62998150)| 新闻办(电话:0551-62601974)
安徽省卫生援外培训中心(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益民街20号)
一楼:中心机房(电话:0551-62242803)
五楼:援外办(0551-62242921)| 信息中心-2(电话:0551-62242801 62242802)
七楼:血液管理中心(0551-62242948)| 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0551-622425980)
安徽省卫生厅机关服务中心(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丁家巷2号)
西二楼:安徽省卫生厅机关服务中心(电话:0551-62671733)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丁家巷2号 电话:0551-62634508、62675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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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卫生厅,安徽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