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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修改《兵役法》的看法

2024-04-12 22:46:48 编辑:join 浏览量:541

关于2011年修改《兵役法》的看法

不是在一切提升军人的福利、地位!而是提升部队的地位而已!

《若兵役法修正案通过,按照修正案规定:对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实行自主就业》

这是第一条,名义上是解决的部队的安置难题,实际上是让国家给予部队更大的经济来源,退役金这块实施的话肯定是,那部队肯定会把退役金这块把握在自己手上!贪去吧···

《对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这是第二条:把责任推给地方政府,因为师出有名!带着二等功章和服役满12年、烈士子女等等 地方政府不敢不接受 这些人是属于天生不用花钱的···跟部队是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

《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自主就业》

这是第三条:属于废话又不得不提的那种···退役金能够创业吗?我不懂 真不懂...

《士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这是第四条:我不懂 真不懂...中专学历有啥用...

《报考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这是第五条:我不懂 真不懂...有哪个人 或者说哪只眼睛看到部队出来的人还有能力去考公务员的 如果能考 那直接在部队考军校不就算了...

《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

这是第六条:前一句有点用 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加分 这个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有能力 高考是不限制年龄的···后一句基本废话 成人教育 什么时候需要当兵来搞加分政策???成人教育 给钱就发证 需要的只是时间而已...

《另外,草案还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军人》

这是第七条:这规定···按照当前社会现状 连一毛钱都不值!!!很是废话!!!有啥用 你说优先就优先???你以为你是谁啊???忧国忧民的爱国者???没钱没关系 你凭啥去优先啊???

《军人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这是第八条:工龄?不懂就别说好啵 工龄现在值几个钱?除了跟养老保险挂钩···中国官场里充斥着先来后到之说···工龄算个P 12年的工龄和12年的人际关系来比 一文不值!

修正案的提出,完全没有根据当前国民现状来考虑,是一种纯粹的自我主义,只为部队各级军官考虑的思想!完全没有为士兵的利益着想,这样下去还有谁愿意去当兵???真的是为了士兵考虑吗???国家应该出台的政策,是因为围绕着,士兵退伍后如何安置这个问题为中心思想!

如何安置?这是导致招兵难的最大问题 如果安置问题解决了 当兵会出现建国以来最大的当兵热潮 有志青年都会去参军 以报效祖国为己任!这些年来 普通士兵在部队里的升迁状况,是如何的难 作为部队的高层应该清楚的···没有文化 没有知识 没有钱 没有关系 升迁太难了···部队应该多做基层教育 提高招兵条件 结合实际国民整体教育水平来考虑

高中文化?这是个坎 有很多人不具备 特别是在教育水平较低的偏远地区 高中生并不是太多 说实话 想招兵 想招好兵 不一定要在大学生这个范围内 当兵的可以说 都是不老实的人 有几个带眼睛的知识份子回去选择当兵啊···又累又得为国家打两年工···还是基本属于免费的那种...招兵重点应该选择在高中以内 国家可以出台强制义务教育嘛 结合实际情况 现在谁都不缺钱 有的小孩不上学是因为不想上了 这个情况是可以得到缓解的!强制上学!强制必须高中毕业!而且部队不一定必须要高三毕业生 高二也可以嘛···结合强制接受教育 到高中毕业 那好多小孩会想到 真不想上了 那不如去当兵啊 有高二文化水平就行!这种问题是可以得到缓解的···毕竟初中文化水平 除了是兵 一辈子也就还是个兵···文化水平是基本啊···

部队真想要人才的话 可以修改服役时间吗?改成三年制 虽然部队的开支肯定要多一些 但是初期训练三个月以后 可以在各个驻区实行像中专一类的普通中等教育学校 边训练边学习边执行任务 第二年再把有能力的士兵分开训练 一种是作为预备退伍的 一种是作为再度培养的 只是最为内部的学校来备用 可以是军校的前一步考核 条件是身体素质 以及文化水平考核 如果考核通过了 可以现在这类学校上学一年 然后再次考核通过到军校学校 之所以之前部队一直只考军校 没有个中转 一是好多有志青年在当兵期间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和复习条件

也可能是我孤陋寡闻 我只知道部队里有士官学校 和军官学校 虽然不是太懂 不过这已经把人分类了···而且士官学校是属于给钱上的那种 让兵 没有了学习的激情!军官学校又太难考...

还有事 下次再说吧 眼光要放远啊···

提案委员要想想,国家发生什么大事,那里不是军人在前,他们所做的事情,那里不是有生命危险,一个工作安排算什么,他们是在玩命,其他群体能这样吗?希望国家要三思,在服役的义务兵门看作政策,政策变了,他们理念也会变

如果新兵役法不安置义务兵工作 ,我想肯定没有谁家独生子女去当兵,新兵役法说用提高待遇和钱来作优抚政策,赚钱在地方不必你部队强吗?还没说人生自由,生命安全等,本来保家卫国就是一个特殊工作,就应该享受特殊政策,没有军人的奉献 ,没有军人的勇敢,那里还有国家,企业,我认为对义务兵安置工作政策不能变,否则兵源那里来,在服役的士兵怎么想,发生战争会勇敢吗?希望提案委员多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想想,想想抗震救灾,想想抗洪抢险,谁去了? 还是最可爱的人民解放军。

sb法啊

以上发言者,分析的很好,兵役法的修改,有不妥之处,应三思而后行,取消安置这真是不稳人心,对士兵退役应该采取安置与退役金相结合,这才是得民心的好政策。

回答者: 热心网友 | 2011-7-11 20:34

我支持这位网友的观点

以上发言者,分析的很好,兵役法的修改,有不妥之处,应三思而后行,取消安置这真是不稳人心,对士兵退役应该采取安置与退役金相结合,这才是得民心的好政策。

标签:兵役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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