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经大学招生资料 吉吉林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学科为主的财经类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是吉林省属重点大学,是吉林省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建高校,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学校始建于1948年,前身为吉林财贸学院。 1950年,东北银行专门学校成立。 1952年10月,国务院、东北计划统计学院、东北财政专门学校、东北银行专门学校合并,成立东北财经学院。 1958年9月,吉林财贸学院正式成立、中国人民银行长春银行学校停办。 1969年11月,撤销吉林财贸学院。 1970年8月,原吉林财贸学院、省财贸干校、省商业学校、省粮食学校、省供销合作学校五校合并,成立吉林省财贸学校。 1978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恢复吉林财贸学院。 1992年,划归国家税务总局,更名为长春税务学院,为我国第一所也是惟一的一所税务本科高等院校。 2000年,归属吉林省管理。 2004年初,长春税务学院被确定为吉林省重点高校。 2010年,长春税务学院更名为吉林财经大学。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研究生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税务在职干部培训、中外合作办学等,形成了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办学体系。 学院现设有20个教学机构,设置了36个本科专业及多个专业方向,具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工学、理学学士学位授予权;有财政学(含税收研究方向)、会计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国际贸易学、企业管理学(含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研究方向)、法学等8个硕士点,并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六大学科门类,其中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10个。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 国家级特色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税务、工商管理、日语; 省级特色专业:会计学、税务、工商管理、经济学、日语、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财政学、市场营销。 学院现有各类在籍学生1.5万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7000余人,中外合作办学学生500余人,另有成人学历教育在籍学生近8000人。 2020年, 吉林财经大学山东省计划招生26 个专业(类),计划招生数量 80 人,实际投档数量 8 0 人 (包括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招生数量8人) 。 投档分数线 投档最低分数最高的专业(类)为 金融学 专业 ,最低投档分数为575分,对应最低位次为49146名;投档最低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是 朝鲜语 专业 ,最低投档分数为539分,对应最低位次为98882名。 另外,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最低投档分数为549分,对应最低位次为81907名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最低投档分数为555分,对应最低位次为73535名。 选考科目要求 ,财经类特色鲜明 在吉林财经大学计划招生的26个专业(类)中,绝大多数专业为招生时不限文理的专业: 不限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类) 是会计学、审计学、英语、日语、朝鲜语、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经济统计学、保险学、税收学、财政学、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共22个专业; 限选物理的专业 (类) 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3个专业; 选 考科目要求为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的专业是统计学专业。 专业(类)包括的专业及招生要求 2020年吉林财经大学在山东省计划招生的26个专业(类)中,全部均为按照专业招生,无大类招生的专业(类)。 招生特殊要求见下文的招生章程 摘要 。 吉林财经大学 2020 年招生章程 摘要 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朝鲜语专业只招非朝鲜族考生;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资产评估、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商管理、市场营销、金融科技、金融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的主干课及公共外语用英语授课,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语种考生不建议报考; 学校公共外语开设英语、俄语、日语,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实行顺序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区、市),首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区、市),按照该省(区、市)政策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学费及住宿费: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统计学、应用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法学、经济学、财政学、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保险学、税收学、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科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新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会计学(合作办学)、金融学(合作办学)、电子商务(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关于转专业 各专业(类)申请转出人数一般不超过其现有人数的20%;各专业(类)接收转入人数一般不超过其现有人数的10%。 拟转专业控制在高考录取的文、理科之内,不能跨文、理科转专业; 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国际交流学院只限于在本学院内转专业; 已经通过考试选拔组建的实验班不受理转入申请(但可以申请转出); )“零起点”招生的日语(经贸)专业、朝鲜语(经贸)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俄语)专业不受理转入申请(但可以申请转出)。 原专业学习期间,第一学年理论必修课(含大学外语)初修考试必须全部及格,且专业排名在前20%; 根据学生归一化高考成绩、第一学年理论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归一化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确定基础成绩,按专业拟接收名额的11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复试学生名单。 接收学院组织学生复试工作,复试形式一般为面试;根据学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转入名单。 具体情况需要新生查询当年学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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