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公司属于工商行政管理及文化部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代表国家对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进行登记和注册、对其的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同时具有执法权。
为依法行政,将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网络游戏研发生产等形式经营活动的单位纳入管理,但只对从事前三类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单位实施主体许可管理。
扩展资料: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作为第一部专门针对网络游戏进行管理和规范的专项法规,被不少人抱以厚望。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一法规最为积极的意义在于,我国2.65亿网络游戏玩家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实名制注册。
按照规章制定者的设想,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实现实名制后,辅之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等技术手段,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的状况将得到有效遏制,网络游戏市场也将得到进一步规范。
网游立法应该听取玩家的意见。从立法的角度上讲,要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肯定需要征求玩家的意见,这样才能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
是公司就涉及工商、税务,网络又涉及工信部、各地通信管理局,游戏属于文化产品涉及文化部和各地文化管理部门,游戏产品版权涉及国家版权局(国家广电总局),如有自己的服务器论坛什么的还涉及到公安局的网安部门。基本上这么多吧。
应该是归广电吧!
毕竟属于文化娱乐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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