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自2015年起,我国已经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电子化,也就是取消了开具纸质婚育证明。
如果有关部门需要了解个人婚育信息,流入与流出地的相关机构在网上就可以沟通信息。从这个意义上,流动人口既然出去的时候不需要办证明,也就不存在现居住地登记之后,再跑回户籍所在地办证的问题,因为这些信息都可以在网上查到。
现在一般不用纸质版的婚育证明,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之后,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都已经不再审批了,流动人口生育第二个孩子也可以在现居地登记。原来用于一孩登记的有关工作程序已扩展到二孩,比如手续不全可以通过承诺制来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标签: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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