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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贪污挪用金额最大外逃贪官:17年来度日如年,已经走投无路

2024-08-24 00:40:32 编辑:join 浏览量:528

新中国贪污挪用金额最大外逃贪官:17年来度日如年,已经走投无路

7月11日,在北京首都机场,许超凡(中)被强制遣返回国。

昨日,备受关注的“开平支行案”主犯、外逃美国17年之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

当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该消息,许超凡由此成为国家监委成立后第一个从境外遣返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这也是我国在发达国家实现异地追诉、异地服刑后强制遣返重要职务犯罪逃犯的第一起成功案例。

官方消息显示,许超凡,男,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原行长,涉嫌贪污挪用中国银行资金4.85亿美元,2001年外逃美国,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经中美执法部门合作,许超凡于2003年被美方羁押,并于2009年在美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官方消息同时提到,截至目前,办案单位和中国银行已从境内外追回许超凡涉案赃款20多亿元人民币。

■ 揭秘

中方向美方提供15万页证据

许超凡所涉的“开平案”曾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贪污、挪用金额最大的贪官外逃案”。2001年10月,该案案发。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超凡,伙同继任的两任行长余振东、许国俊涉嫌勾结贪污、挪用中国银行资金约4.85亿美元,并经中国香港、加拿大逃往美国。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昨日刊发的《许超凡被强制遣返背后》一文中提到,案发后,在中央纪委统一协调下,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和广东省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协调美方开展联合调查。2003年9月,许超凡在美落网。

文中提到,2004年4月,同案犯余振东自愿回国受审,并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但许超凡却选择了负隅顽抗,妄图利用美国法律漏洞逃避惩罚。根据中美达成的异地追诉共识,中央纪委组织协调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单位,先后向美方提供15万页证据材料,组织有关证人向美国法庭作证。2009年5月,美国对许超凡判处有期徒刑25年。

2014年,中央追逃办成立伊始,就将许超凡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和中美追逃追赃合作重点案件。2015年9月,许超凡妻子邝婉芳被美方强制遣返回国,2018年6月,许超凡被判发遣返令。

7月11日,在北京首都机场,许超凡(右二)被强制遣返回国。新华社记者 殷刚 摄

昨日下午1时27分,由美国起飞的国际航班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降落,外逃17年的许超凡戴罪而归,在接受《芝士回答》采访时他说:“这十几年来,我心力交瘁,度日如年,惶惶不可终日。国家一直给我机会,让我回来坦白自首,我自己也是走投无路了,即使不回国自首,最终也得被遣返回来。我们国家现在很强大,各个国家都与中国有合作,回来只是时间问题。对于外逃人员,把握机会,回国自首,这是唯一出路,别无选择。下一步,我会配合调查人员,坦白、全面地把事情交代清楚。”

■ 释疑

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是我国追逃追赃工作的一个重大进展。外逃人员在何种情况下会被强制遣返?为何许超凡会在美国获刑?他被遣返回国后又将面临什么?就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黄风。

1为何选择异地追诉?

可使嫌犯国外合法身份被吊销并遣返

“开平案”案发后,该案3名主犯余振东、许国俊和许超凡携家属出逃。

据了解,许超凡外逃美国后,拿到美国绿卡并获得了永久居留权,因此中国在对他进行追逃追赃时面临的情况是,一方面因为中美之间没有引渡条约,无法将其引渡回国;另一方面因为许超凡具有了美国合法身份,无法使用移民法上的遣返。

“所以当时采取了异地追诉的办法,向美国执法机关提供他的犯罪罪行和证据,一是洗钱,向美国境内转移违法所得,另外他在中国银行窃取资金的行为也触犯了美国的法律,美国法律将合伙从金融机构窃取资金的行为认为是一种严重的有组织犯罪,所以中方向美国有关机关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促请美国在当地对其进行追诉。”黄风说。

黄风同时提到,异地追诉的一个“附加”效果是,外国人即便获得了永久居留权,但如果在美国被判犯有严重犯罪,其合法身份也会被吊销。

这样一来,在许超凡被刑满释放后,其面临的后果就是可能被强制遣返。

在国外获刑后被遣返的案例还有“百名红通人员”2号嫌犯、人称“亿元股长”的李华波。

作为原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涉嫌伙同他人侵吞公款达9400万元,并于2011年1月出逃。此后,李华波跨境转移赃款和伪造移民申请资料的有关证据被提交给新加坡方面。2014年7月10日,新加坡高等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李华波有期徒刑十五个月。半年后,新加坡方面取消了李华波的永久居留权。按照新加坡法律,李华波在出狱当天被遣返回中国。

2 如何对待遣返嫌犯?

专家称许超凡将在国内面临新的审判

被强制遣返后,许超凡回国后的命运将如何?黄风说,许超凡将在国内面临新的审判。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当年“开平案”的另一名案犯余振东,在出逃美国后,于2002年12月在美国落网。

在美国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余振东同意采取“辩诉交易”以换取较轻的刑罚,承认自己在美所犯罪行,接受了中方劝返并承担被遣返后的法律后果。

同时,有关部门也给美方以书面承诺,免除对余振东的死刑处置。2004年4月16日,按照美国“辩诉交易”程序,余振东被判144个月监禁后,被遣返回国。

回国后的余振东也受到了司法机关的追诉。2006年3月31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余振东贪污、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余振东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同样所涉“开平案”、罪名相同,许超凡和余振东受到的法律制裁差异不小。“这也可以看出,在外逃人员是否接受劝返这个问题上,司法是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黄风说。

3 其他逃犯现状如何?

5名重点追逃追赃案件嫌犯4人回国,1人在国外被起诉

在对许超凡被从美国强制遣返的通报中,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提到,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中央追逃办统筹各方力量,发挥外交、司法、执法、反洗钱和反腐败等部门和广东省作用,开展了长达十多年的追逃追赃工作。

之所以要动员如此规模的各方力量,黄风说,这是因为境外追逃追赃本身就是一项综合工程,“要在国外进行追逃追赃,涉及遣返、引渡、异地追诉,就要动用到相关国家的司法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相对应地在国内也涉及不同的主管机关。另外涉及追赃,就需要反洗钱相关部门的介入。”

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反腐败工作组将许超凡案确定为两国重点追逃追赃案件,双方密切协作,全力推进。在中美执法合作强大压力和政策感召下,许终于接受遣返安排。

在2014年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第十二次全会上,中美双方共同确定了杨秀珠、王国强、黄玉荣、许超凡、乔建军等5起重点追逃追赃案件。

记者了解到,目前,除许超凡外,“百名红通”头号嫌犯杨秀珠已回国投案自首;潜逃美国两年半的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从美回国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潜逃美国13年之久的黄玉荣回国投案自首;外逃犯罪嫌疑人乔建军及其前妻也已被美国司法部门起诉。

历时17年 追逃从未停歇——许超凡被强制遣返背后

追逃追赃又传捷报。2018年7月11日,外逃美国17年之久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主犯之一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

从2001到2018年,驰而不息一追到底

2001年10月,震惊全国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案发。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超凡,伙同继任的两任行长余振东、许国俊涉嫌勾结贪污、挪用中国银行资金约4.85亿美元,并经中国香港、加拿大逃往美国。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被称为新中国最大的银行贪污案。

案发后,在中央纪委统一协调下,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和广东省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协调美方开展联合调查。2003年9月,许超凡在美落网。

2004年4月,同案犯余振东自愿回国受审,并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但许超凡却选择了负隅顽抗,妄图利用美国法律漏洞逃避惩罚。根据中美达成的异地追诉共识,中央纪委组织协调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单位,先后向美方提供15万页证据材料,组织有关证人向美国法庭作证。2009年5月,美国对许超凡判处有期徒刑25年。

2014年,中央追逃办成立伊始,就将许超凡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和中美追逃追赃合作重点案件,对许追逃追赃工作进入全面加速的快车道。中央追逃办加大打击力度,敦促美方对许保持高压态势,2015年9月,许超凡妻子邝婉芳被美方强制遣返回国,2018年6月,许超凡被判发遣返令。

2015年9月,美国强制遣返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邝婉芳,邝婉芳为许超凡之妻。(资料图片)

中央纪委高度重视追赃工作,通过执法合作、国际民事诉讼等方式,先后从境内外追回赃款20多亿元人民币,最大限度挽回了经济损失。

许超凡案追逃工作长达17年之久,其被遣返,是我国在发达国家实现异地追诉、异地服刑后强制遣返重要职务犯罪逃犯的第一起成功案例,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以及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鲜明立场和顽强意志,释放了追逃追赃工作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强烈信号。

追逃“朋友圈”不断扩大,哪里都不是避罪天堂

许超凡案实现了中美执法司法合作的多个“第一”,包括第一次依据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开展合作、第一次组织中方证人通过远程视频向美国法院作证等,开创了中美刑事司法协助的新模式。

早在2005年6月,中美双方就在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以下简称JLG)框架内设立了反腐败工作组。

“执法合作是手段,反腐败和实现公平正义是目标,评价合作成效要看解决了多少问题,取得了多少具体成果。”反腐败工作组成立之初,双方就确定了以追逃追赃个案合作为重点的工作思路。

针对重点个案,双方指定专人,依据各自法律展开联合调查。工作组定期会晤,并成立了配套的工作组联络人机制、重点案件联系人机制以及执法部门月度会晤机制,确保案件信息沟通及时、顺畅。

2015年10月,中美JLG反腐败工作组第10次会议开幕现场。(资料图片)

2014年以来,中美元首会晤和第六轮、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都确认了中美JLG机制的主渠道作用。反腐败议题不仅在对话成果清单中单列,所占篇幅和比重亦大幅上升。2014年中美JLG第十二次全会上,中美双方共同确定了杨秀珠、王国强、黄玉荣、许超凡、乔建军等5起重点追逃追赃案件。在中美双方共同努力下,5起案件均取得重大进展——

2014年12月,潜逃美国两年半的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从美回国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成为近10年来第一个从美国主动投案的腐败犯罪嫌疑人。

2015年12月,潜逃美国13年之久的黄玉荣回国投案自首。

2016年11月16日,潜逃海外13年之久,最初“死也要死在美国”的“百名红通”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

2018年7月,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主犯之一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

外逃犯罪嫌疑人乔建军及其前妻也已被美国司法部门起诉……

2016年11月,“百名红通”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资料图片)

2018年7月11日,外逃美国17年之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资料图片)

中美反腐执法合作之路正越走越广。除了以移民欺诈、洗钱等常见罪名起诉,或异地追诉等方式外,中美还可以通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等平台进行追逃追赃合作。

从2014年APEC部长级会议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到2016年G20杭州峰会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再到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提出将“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廉洁之路”……我国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主动提出一系列反腐败国际合作倡议和追逃追赃主张,引领构建国际反腐新秩序。截至目前,我国与61个国家缔结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与50个国家缔结了引渡条约,基本建成覆盖全球各大洲主要国家的追逃追赃法律保障网络……天网越织越密,哪里都不是避罪天堂。

国家监委成立后首个境外遣返外逃人员,制度优势正转化为治理效能

许超凡是国家监委成立后首个境外遣返的外逃人员,他的到案,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一个具体体现。

追逃追赃工作涉及外交、司法、执法、金融等多个领域,单靠任何一个部门都无法独立完成。监察法对反腐败国际合作作出专章规定,明确了监察机关追逃追赃的职责,确立了监察机关追逃追赃案件主办部门的地位。纪检监察机关是“指挥员”“调度员”,也是“研究员”“战斗员”,有效地整合了追逃追赃职能,构建起内外联通、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追逃防逃机制,工作合力更加强大。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迎来了新的契机,追逃追赃成效正在显现。

2018年6月22日,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原行长赖明敏回国投案自首,并主动退赃,成为国家监委成立后首个到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5月31日,潜逃国外贪污犯罪嫌疑人、上海“天网2018”行动追逃对象浦某被成功追回,成为上海市监委挂牌成立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首个战果。

5月11日,云南省监委决定对出逃的西南林业大学原校长蒋兆岗进行通缉。5月30日,在中央追逃办协调指导下,云南省追逃办经多方努力将潜逃人员蒋兆岗抓获。从潜逃到通缉再到抓获只用了短短20多天。

监察体制改革后,深圳市纪委监委发挥体制机制优势,提高政治站位,层层传导压力,密切协同配合,近3个月追回11人,近1个月追回6人,最密集时仅1周就追回4人……

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原行长赖明敏回国投案自首。(资料图片)

在许超凡案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指挥,协调各方力量,建立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沟通顺畅的工作机制。中央追逃办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确保施压、谈判、合作各环节全国一盘棋,一级抓一级,为遣返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追逃追赃工作必将取得新突破,为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据新京报报道、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

标签:度日如年,外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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