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招聘考试:2018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90人公告(第一批)。了解更多医疗卫生招聘考试招考信息欢迎访问医疗招聘考试网。
根据朝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朝人社调发〔2011〕5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朝阳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满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朝阳区卫计委将组织2018年第一批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为朝阳区卫计委所属二级及以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其他医疗机构共21家单位,招聘岗位90个(专业技术岗十三级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专业对口;
(二)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18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
(四)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符合进京条件(包括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所修课程成绩优良,且外语水平达到符合授予学位的要求等条件);
(五)年龄: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号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号以后出生);
(六)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于3月26日9:00—4月3日16:00登录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通过“人事信息”栏招聘公告中的“公开招聘报名入口”,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职位及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二寸免冠证件近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详细内容参见应聘须知)
(二)现场确认
3月27日起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注: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限内完善个人信息或改报岗位),初审通过者打印报名表,于4月9日9:00—15:00持以下材料到北京市朝阳体育馆(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号)进行资格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报名表(报考者本人须在“个人诚信声明”栏签字);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的考生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复印件;
4、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外语等级、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5、应届毕业生还需持学生证、就业推荐信(须校级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非定向证明(由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需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英语四(六)级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表含有二维码标识且须在有效期内)打印件。
(三)资格复审
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专业人才分中心(以下简称“卫生人才分中心”)于4月10日-11日对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于4月18日-4月20日登录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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