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1990年7月颁发的《铁路法》,铁道部属于国家机关,是主管铁路的职能部门。然而,铁道部却又以企业的身份组织全国铁路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安排产、供、销。铁路法人是怎样的法人?是机关,还是事业,抑或企业?铁路每年有数万亿的投资,在政企不分、产权不明的情况下,又如何实现有效监督,保证不出经济问题甚至安全问题?
铁路体制的僵化形成了一个强大的利益集团,使得改革的交涉成本增高。在大部制改革的时候,铁道部按理应并入交通运输部,可最终不了了之;2010年,“铁路体制改革方案”最终也没被列入议事日程。在事关高铁的利益链条中,就有32家上市公司牵涉其中,高铁产业链的背后,是上市公司高管和铁道部高层之间的紧密关系。正如经济学家许小年所认识到的,我们今天改革的困境就在于公共部门利益集团的形成。在利益集团的阻挠和路径依赖下,“渐进式”的改革已经很难取得成效。
其实无需多废话。
改革是一定的,只是时间问题。(虽然我这句感觉说了跟没说的一样,但事实上也就只能如此说。)
标签:铁道部,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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