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表演就是人谋生存的一种方式,也很受人们的喜爱,费用小。但是,在城市来说有些没规律,影响城市正常次序。这一堆人,那一伙人的。要是有关部门给于规划一下,有个稳定的场所专门让她他们发挥才艺,那不就更好了吗,指定的地点,有一个规定的时间,也方便了那些爱好演唱的观众。也能让有才艺表演者,既能赚到钱,又能满足音乐演唱爱好者的兴趣。也活跃了城市的欢乐气氛。
谢谢您的提问。
关于街头表演,我有别样看法,其一,我同情好奇。当我看到一个个或_一对对男女老少不同年龄不同身装的人物表演时,总是或多或少给一点善意,而久久不能忘掉的是那些人的前途与绝技。为什么没有正式单位或者生存职业?更多的是感动与敬佩。
其二,我对街头艺人有警觉,我曾好奇跟随城市中的残疾艺人,当在夜深人少之时,来了几个穿着打扮洋气的人土,左顾右探后走进了一家桑拿浴室,结果使人不能自拔。
谢邀!
记得小时候每次村里来表演杂耍的,不管是年老的或是年少的,都会跑出去看。在大家的印象里玩杂耍的就是要饭的,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小时候自己还特同情那些人,因为杂要的人里面有小孩子,看到人家吃苦心里也难受!
随着社会的不段进步,靠双手挣饭吃也不难,为什么还会有街头卖艺的人呢?我觉得这是两个概念,有些人本身喜欢文艺,想通过街头卖艺来实现自己的梦想!所以对那些街头卖艺的人我们也要给于尊重,必竞他(她)们也不偷不抢,也是靠自己的劳动生存!
说个真事吧——
特别喜欢看演唱会,在我的城市,几乎每场演唱会都不会缺席。每次演唱会当天,当观众陆陆续续走进场馆,都会有一名背着吉他的歌手在门口弹唱。当天谁开演唱会,他就唱谁的歌。只要有演唱会,不管在哪里,都有他从不缺席的身影。无一例外。
无论风霜雨雪,无论观众有无。
虽然唱得很一般,但是勇气可嘉。他只是希望路人会买一张他的CD吧……
嗯,有梦想谁都了不起……
我不反对街头表演,演艺人员在街上表演,也是一种回馈社会的表现,应该为他们点赞。
我反对有些人穿衣打份风格,打份的太超前了,特别是反感穿破很大洞的牛仔裤,因为这是在街头表演,不是在舞台表演,没有灯光,只有城市背景,要穿的干净整洁,才是对市民的尊重。
有些艺人确实表演的好,穿着得体,充满阳光,让人驻足流连忘返,享受到艺术魅力。
可有些人穿着怪怪的,头发又长又乱,胡子不修剪,唱的又是很难懂的歌,让人很反感,不跟城市形象搭配。
街头表演,于人于己,我觉得都挺好。于己,把自己喜爱的东西展现在大众面前,接受大众检验评判,有利自己在这个领域找出不足找出差距更好发展,于人,可以让大家看到不同的表演艺术表演形式,丰富大家的业余生活。
现在国人走出国门的机会多,在欧洲各国,在加拿大、美国等地,我们经常可以见到在街头,地铁站,车站广场表演的街头艺人,这在国外,可以说是街头一景。现在国内情况亦是如此,只不过受到诟病的居多。我本人赞同艺术的多样性,也赞同艺术的多种表演形式。小众的更接近底层民众,那些高大上的反而离民众更远。
举一个例子,广场舞既是大妈们强身健体的一个项目,也可划入街头表演范畴,虽受扰民诟病,但绝对是傍晚街头的美丽一景。跳的多,围观的也不少。这对丰富百姓的业余生活是多么好的一件事。
其实,我还有一个不成熟想法,我觉得我们应该允许涂鸦文化的存在(这也应该归于街头艺术)。在国外的很多城市,涂鸦并非十恶不赦,反而被称之为“文化”,其实是有一定道理的。受涂鸦启迪而成就的大作并不鲜见。
街头艺术,窃以为不可扼杀,应加以引导,使之成为大众文化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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