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分工:
1.沈阳公安局纪检组:负责受理群众对全市公安民警的检举控告;审核审批违法违纪民警的党政纪处分;查办公安系统内部重大、复杂违法违纪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民警权益保护;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办公室:负责文字综合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老干部、妇女工作;文件收发保管工作;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3.纠风教育室:负责全局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负责开展纠风治乱工作,负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市局警风警纪监督员管理和组织开展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局纠风工作的协调、指导、考核工作。
4.案件检查室:负责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对全局案件检查工作指导、协调、考核。
5.执法监察室:负责对全局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党的方针、政策,执法工作和上级部署的有关专项治理工作的行政监察。负责对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进行查处。负责对全局行政监察工作的指导、协调、考核。
6.信案室:负责群众、民警来信的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单位违纪民警党、政纪处分案件审理工作。负责要结果的信访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按时限要向“110”、“12345”报告反馈来信办理情况。负责信访案件材料和违法违纪案卷人保管的归档、移送工作。
7.案件审理室:负责市局机关各单位违纪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全局违纪民警申诉案件的受理工作;负责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8.审计室:负责全市公安审计工作,市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审计监督;负责对分、县(市)局重点经费的审计监督;全局审计工作的指导、协调、考核;负责相关文件;上报信息、开展调研;负责组织业务培训。
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公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局指导。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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