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 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是齐河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 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含临时工、 季节工)和工资计划,并负责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工资进行审核。负责制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并组织买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县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二)负责管理全县国家 公务员 、全县政府行政奖励表彰和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承办县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三)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等级考核工作;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审报及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制定全县人才规划和政策,综合管理全县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综合管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事业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动工作,负责有关人员家属户口“农转非”的审报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行政干部培训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五)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及有关政策,规定的落实,负责审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工作。
(六)负责全县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工作,协调、组织转业军官参加岗前培训。
(七)研究推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负责拟定全县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政策。规定,编制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 就业指导 工作;负责拟定招才引智政策,并组织实施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招聘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和赴国(境)外的培训工作;负责来齐工作外国专家(含海外华人专家及港澳台地区的专家)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九)负责对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做好人事调研、信息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拟订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 工作计划 并组织实施。
(十一)拟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性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办法;代表县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职权。
(十二)拟定促进全县城乡(镇)就业措施和办法、引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再就业意见和规划;拟定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按分工制定全县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人员来齐就业的管理办法。
(十三)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办法:在国家、省、市教育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制定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措施;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制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和措施: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
(十四)拟定全县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
(十五)拟定全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六)拟定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规定和办法;对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全县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拟定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规范性文件和引、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和资格。
(十八)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九)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一是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二是负责局机关文电、档案、会务、机要、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应急管理等工作;三是负责局里主要文字材料、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四是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
2、财务规划(基金监管)办公室
一是组织协调编制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并对基金预决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承担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和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是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经费预决算,并管理局经费,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票据管理和财务监督;三是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和监督落实,负责综合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发布统计公报、发展预测报告;四是承担局内部审计工作。
3、就业办公室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政策;二是积极开拓就业门路,拓宽就业渠道,举办招聘会搭建就业平台,做好城镇新成长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工作;三是抓好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以培训促就业,鼓励自主创业,以创业促就业;四是加强基层就业平台建设,完善县乡两级平台,健全就业体系;五是认真搞好就业和失业职工的登记、审核、建档立卡;六是抓好用工调查和用工预测,及时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抓好市场调查,加大劳务输出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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