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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牌

2024-05-12 18:10:17 编辑:join 浏览量:567

中国名牌

区别如下:

一、定义不同

1、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

2、国名牌,是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内地优秀企业的一个奖项,其标志为圆形,中间有两个S形,“中国名牌”标志自2001年启用。

二、享受的时间不同

1、中国名牌标志的有效期为五年。每五年复评一次。

2、中国驰名商标 永久使用。

三、主体不同

1、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另据高法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可以对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

2、中国名牌的评价机构则是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由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和管理,“名推委”是非常设机构,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负责其日常工作。

四、标准不同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考虑以下五方面的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序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名牌应具备的条件则是: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

3、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

4、企业具有先进可*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5、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组织生产。

6、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7、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8、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五 认知度的不同

1、驰名商标通常是指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是个法律的概念,它的产生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由司法机关或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目的在于解决商标权利冲突,保护驰名商标人的合法权益。

2、名牌则是一般公众对那些在市场上具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的俗称,它是经过民间团体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评定产生的,它的目的是授予企业的一种荣誉,而不具备任何的法律地位,也不被其他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可。

六、评定标准

1、依据不同。中国名牌是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第12号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来评定,其法律法规依据是《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

驰名商标是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第5号令《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来认定,其法律法规依据是《商标法》和国务院《商标法实施条例》。

2、客体不同。中国名牌是对质量而言,驰名商标是对商标而言。中国名牌仅针对实物质量——即产品质量来评定。

驰名商标的认定客体不但包括商品商标,也包含了服务商标,其范围涵盖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较中国名牌广。同时中国名牌只适用中国制造产品;驰名商标不但适用中国商标,也适用外国商标。

扩展资料

一、国际范围内认可程度和保护政策不同

1、中国驰名商标是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法律认可的概念,是受《保护工业产权巴黎权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国际公约的特殊保护。

2、中国名牌则只在国内受到保护。

二、 认定法律依据不同

1、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依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国名牌则是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发布的《中国名牌产吕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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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资料来源:

1、首先可以从两者的认定主体来分析,中国名牌的评价机构是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有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和管理。而中国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构成的认定机构。

2、认定的标准不同,中国名牌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都必须居于国内同类产品的前列。而中国驰名商标则是在一定地域有相应的知晓程度,且该商标的持续时间较长,受到一定的公众认可。

3、认定的主体和保护的政策不同,中国名牌是主动评价,成批保护,而中国驰名商标则是针对单一的个体,并不是针对整体。

扩展资料:

认可程度上驰名商标是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法律认可的概念;而除中国外,其他任何国家尚无政府授权评选国家名牌产品的机构。

中国名牌主要是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价;驰名商标是对商标的知名度和信誉进行认定。同一种商品既可是中国名牌,也可是驰名商标。如“美的”空调、“浪莎”袜业及湖南省的“钻石”牌硬质合金、“梦洁”牌床上用品等。

参考资料来源:

一、认定的主体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另据高法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可以对

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中国品牌的评价机构则是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由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和管理,“名推委”是非常设机构。

二、认定的标准不同。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考虑以下五方面的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序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名牌应具备的条件则是: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的规定;2.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3.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4.企业具有先进可*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5.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组织生产;6.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7.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8.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可以看出,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侧重市场认可,而中国名牌的评价侧重于生产规模和技术条件。

三、认定和保护政策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出于保护的需要,只是针对个案;而中国名牌是主动评价,成批保护。

四、国际范围内认可程度不同。

驰名商标是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法律认可的概念;而目前除中国外,其他任何国家尚无政府授权评选国家名牌

产品的机构。

五、认定的法律依据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依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则是目前规范中国名牌评价工作的一部部门规章。

六、认定的程序不同。

商标局和商评委认定驰名商标遵循行政裁定程序,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遵循民事审判程序,且商标局和商

评委的认定不是终局裁定,仍要接受司法监督。中国名牌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则由省、区、市质检局掌握,最后的初选、征求意见和公布工作由“名推委”在质检总局的指导下进行,其评价结果不受司法监督。

但是,在消费领域,消费者往往不关心驰名商标与中国名牌的产生、由来和二者的法律地位,他们受媒体广

告的导向作用,在购买商品时通常相信名牌,不认真查看商标,这实质上是一种消费误区。把消费者引入这一误区的主要原因有:第一,“驰名商标”是法律术语,远离大众文化,而“中国名牌”是口语,通俗易懂,易于传播;

第二,中国名牌数量多、广告滥。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已开展了十几年,至今才认定400多件,而中国名牌4年便推出近600个产品。

加强消费者对驰名商标的认识,同时端正生产企业的品牌意识,是市场经济监管工作不可忽视的问题,:

第三,加大驰名商标的宣传力度。各级地方工商机关要在消费者中广泛普及驰名商标知识,提倡认牌购物

和理性消费。

1、所依托的法律体系不同。

驰名商标与中国名牌的区别

中国名牌,是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内地优秀企业的一个奖项,其标志为圆形,中间有两个S形,“中国名牌”标志自2001年启用。质检总局开始每年举办一次“中国名牌产品”评选,并于2005年推出“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评选。但2008年随着质检总局职能调整,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名牌标志将被陆续禁用,最晚的将于2012年期满。届时,“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将走入历史。

“驰名商标”(Well-known TrademarK)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我国于1984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95个成员国。和其他加入《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一样,依据该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商标法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标签:名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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