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2名员工涉嫌非法套取38亿元票据,同时利用非法套取的票据进行回购资金,且未建立台账,回购款其中相当部分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而由於股价下跌,出现巨额资金缺口无法兑付。农行北分与某银行进行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在回购到期前,银票应存放在农行北分的保险柜,不得转出。但实际情况是,银票在回购到期前,就被某重庆票据中介提前取出,与另外一家银行进行了回购贴现交易,而资金未回到农行北分的账上,而是非法进入了股市。由于票据回购业务涉及计财部门、柜台部门、信贷部门等前、中、后台至少四个部门,只有串联才可以违规操作,因此这一案件显然不仅仅涉2人,而是窝案。目前涉案2名员工已被立案调查,公安部和银监会已将该案件上报国务院。票据窝案件与飞单事件的共性一、两者都是员工个人行为,银行对此并不知情。银行员工利用个人职位便利,逃避监管,私自做出有损银行及客户的非法行为,对事件后果应承担最大的责任。二、银行监管有漏洞。不管银行对员工的个人行为是否知情,既然员工能避开上级及系统的监管达成个人目的,就说明银行的监管出现了严重的漏洞,如果不加强监管这种违法行为就有可能继续发生。在这两类事件中,银行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不能每次出事了就把所有责任都推到员工个人头上。三、金额巨大,损失惨重。一般来说银行爆发的这些案件,涉及金额都非常巨大,银行和客户都将面临严重的损失,最终能拿回多少或是多长时间拿回都很难说。票据窝案件与飞单事件的区别一、银行票据不公开售卖,飞单中的理财却可以“公开”售卖。农行手中的票据是由其它银行转贴现而来的,并约定在到期之前回购,银行不能公开售卖或转贴现该票据,只能等其它银行回购;而员工对飞单中的理财产品却可以“公开”售卖,当然是在逃避银行监管的情况下。二、本起票据案件中损失的是银行,而飞单事件中损失的是投资者。如果排除票据质押这种情况,农行手中的票据是由持票者拿去一家银行贴现,该银行又转贴现给农行,最终损失的是银行,票据持有者已经拿到了现金,与案件没有瓜葛;而飞单事件中损失的是众多投资者。票据案件受牵连的客户一般为企业,飞单事件涉及人员则大多为普通投资者。票据大多是因为企业之间存在商务合作关系而签发的,单张票据金额较大,案件中受牵连的一般为企业;而飞单事件中则是银行员工将产品卖给了多个普通投资者,每个投资者涉及金额不等。三、票据案件只是员工个人行为,飞单事件则是员工与外部人员勾结。在农行票据窝案件中,纯属是员工自己为了一己之利而做出违法行为,与外部人员无关;飞单事件则大多是员工为了获得高额佣金提成,与银行外部人员共同主导案件的发生,属于内外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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