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赠品管理制度
摘自《永2003联(物、财)(规)字第01号》
第一条赠品是指由公司市场部门或供应商提供的非销售礼品,主要包括:可计量非销售实物礼品、可销售商品转非销售实物礼品、非销售实物礼品转可销售商品;有价证券,如电子消费卡、出租车票等(此类赠品由门店财务主管负责管理,赠品仓库保管员代为发放)。
第二条赠品主要用于各连锁门店指定品类商品的促销、特殊顾客投诉事件的处理、外协单位的赠送。
第三条各连锁门店必须设立专门赠品库,并指定赠品仓库保管员,负责赠品的接收、入库、保管、发放等工作。
第四条赠品的接收入库
1.公司市场部门或供应商必须开具送货单据,货单同行后,直接配送至连锁门店赠品仓库;不论业务部门或供应商能不能出具送货单,赠品仓库均必须开具《商品入库单》(附表一);
2.对于厂方促销员直接从厂方收取带回的赠品,应及时入赠品库。由营销管理中心协调供应商将赠品送货清单传真至相应连锁门店,赠品仓库保管员依据送货清单及时督促厂方促销员将赠品入库;
3.赠品仓库保管员会同相应品类的厂方促销员(或品类柜组长)对实物进行验收,并在商品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4.赠品仓库保管员严格按照商品入库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商品入库单》(附表一),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仓库留存,三联台帐。备注栏注明“赠品”;第七条2.
标签:赠品,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