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连州市为县级市,没有下辖县。
截至2015年,连州市辖10个镇(连州镇、保安镇、星子镇、龙坪镇、西岸镇、东陂镇、丰阳镇、西江镇、九陂镇、大路边镇)、2个民族乡(瑶安瑶族乡、三水瑶族乡),207个村、18个居委会。政府驻连州镇。
连州市位于广东省西北部,小北江的上游。东南毗邻阳山县,西南连接连南瑶族自治县,西北与湖南省蓝山、江华两县相连,北与湖南省临武县交界,东北靠湖南省宜章县。地理座标是南北向从24'37"N至25'12"N,东西向从112'47"E到112'7"E。
扩展资料
历史沿革
民国元年(1912年),废州置县,连州改称连县。同粤北各县一样,先后属南韶连道、北江善后委员会公署、西北区绥靖委员会公署。
民国十七年(1928年),从连县、连山、阳山三县划出瑶族聚居八排二十四冲,(其中连山五大排,连县三大排),设连阳化瑶局,直属省府管辖(民国二十四年,改称连阳安化管理局;民国三十五年正式设立连南县)。
抗战时期,民国广东省政府迁连,百业兴旺,一度是粤省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中心,被称为粤北“小广州”。
民国三十八年(1939年)4月,在本县设广东第五行政督察区,辖连县、连南、连山、阳山4县。
1949年12月8日,连县解放,20日成立连县人民政府。连县先后隶属北江专区、粤北行政区、韶关专区、韶关地区和韶关市。
1956年6月,原属阳山县的西江、朝天、大田、莲花、泮塘、凤凰、石桥、松柏、高山9乡划入本县(市)。
1959年4月12日,将连县、连南、连山、阳山四县合并为连阳各族自治县,县政府驻连州镇。
1960年8月24日,阳山县恢复原建制,三连改称连州各族自治县,县政府仍驻连州镇。
1962年3月27日,撤销连州各族自治县,连南、连山恢复原建制,本境复名连县。
1988年元月,设置清远市(地级),连县于当年2月28日划归清远市管辖。
1994年4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连县,设连州市(县级市),6月18日举行挂牌仪式,由清远市代管。
参考资料来源:连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连州市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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