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条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新法,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现行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2019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规定如下: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万-3万元之间的,包括3万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万-4万元之间的,包括4万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万元至6万元之间的,包括6万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工资范围在8.5万元以上的员工,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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