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这些问题确实非常复杂。
首先需要确定房屋产权的归属。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购买房产的资金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认定为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由此而取得的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现在已经对产权比例进行了变更,你占70%,你父亲30%,你所占份额如果你母亲没有异议,就属于他们双方对你的赠与,而你父亲的30%仍属于夫妻共有。在离婚时对这部分财产予以分割。也就是你所希望的各占15%。
其次,关于房屋租金。
这就要确定协议效力是否有效。签订协议时你是否成年?如果没有成年,这份协议就有可能因主体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而无效。
房屋租金是房屋所有权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即便认为协议有效,你父亲取得的租金也是共同所有的,在离婚时也应当依法分割。所以,你母亲取得50%的租金收益是有可能的。
最后,你夫妻已经不能将产权再要走了。
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你现在是产权人之一,在没有你同意的情况下,是无法变更的。再者,赠与的财产在交付和变更登记后,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你父亲已经无权要求变更。
1、你母亲事实共有人,可以享受15%的份额!
2、按现有法律规定,你的想法应当受到支持!
3、找个明白人(和你爸爸熟悉的律师之类的人士)说明!
4、不能!既然已经确权登记,生效!
他们离婚的话,你的70%是不会分割的,因为是你的房产证,等于是你爸赠与你的不能收回,还有你爸的30%是夫妻共有的,要每人一半。这个你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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