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有明显的性别特点,90%的受害人都是女性。
家庭暴力有四种主要的表现形式:
1、身体暴力:对身体的各个部位施加的攻击行为,比如推搡、拳打脚踢、咬人、拧拽、打耳光、揪头发、或者使用器物伤害对方的身体,比如用刀扎、皮带抽打或烟头烫;
2、性暴力:在对方表示不同意的时候,用暴力手段威胁对方发生性关系,或残害对方的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3、精神暴力:通过辱骂、贬低、恐吓、诽谤等方式,直接影响对方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使用故意冷淡或者拒绝沟通、不允许对方和外界接触、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对方进行精神折磨,强迫对方做不愿意做的事;
4、经济控制:通过对家庭中的金钱财物、时间、交通工具、食物、衣服和住房的控制,限制对方的行动和意志的自由,造成对方人身和精神的依赖,达到控制对方的目的。
发生家庭暴力时,通常是多种形式共同存在,对女性的身心伤害极大。
第一点:妻子在下列情况下避免和丈夫起冲突
1、丈夫酗酒之后,或者工作不顺利,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时候,不要和丈夫争论,这个 时候争论会点燃丈夫的怒火,容易引火烧身;
2、在丈夫的秘密被揭穿的时候、丈夫与其他人竞争失败、计划落空的时候,不要质问丈夫,质问会让丈夫恼羞成怒,不利于情绪控制;
3、不要贬低丈夫的出身、不要嘲笑他的性能力、不要评价他的父母和好友,不要讥讽他的人品,丈夫的内心总会有一些禁忌的事,这些禁忌通常带着丈夫的难言之隐和不痛快,有时牵一发动全身,丈夫为了维护自尊有可能会大打出手;
4、当丈夫情绪长期不能发泄的时候、家里的重要亲人去世或生病、家庭经济紧张的时候,不要轻易说刺激他的话,就算是无心的,丈夫也有可能会认为你在故意找碴;
5、不要抓住丈夫曾经的犯过错误反复指责,在丈夫要求沟通和解释的时候,不要赌气拒绝回答,不对丈夫的行踪监控和审问,避免引起丈夫的逆反心理。
这些因素在夫妻日常的生活中经常破坏婚姻的和谐,通常是引起暴力的导火索,一定要引起重视并有预见性。
第二点:在家庭暴力周期中应做的安全保护措施
生活在充满暴力的家庭中,危险非常大,女性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安全呢?
1、关心和爱护自己,尽可能抓紧时间让自己休息,放松神经,保持身体所需要的营养与健康;
2、注意安全,收拾好随身携带的重要物品,如果出现紧急情况,要迅速脱离目前的环境;
重要的物品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驾照、亲人和重要联系人的联系方式、房产证、医疗记录、保险信息和单据、派出所与妇联的联系电话、备用钥匙、现金与银行卡等等;
3、把家中容易被当成武器使用的器物藏起来或处理掉;
4、事先要物色好可以暂时居住的地方,不要让施暴者轻易找到;
5、将自己的处境告诉可以信赖的亲人、朋友、领导与同事,可以商定一个求助的暗号,当发生暴力的时候,能够快速通知他们来帮助自己;
6、和孩子约定暗号,教会孩子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看到暗号不要靠近,打电话向外界求助;
父母首先要意识到自己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问题,比如父母特权、父母霸权、对孩子不尊重、和孩子沟通方面存在障碍等等。
一般情况下,孩子对父母中的一方较为反感,而和另一方相处还可。
在对父母进行心理治疗时,丛中教授会告诉让孩子反感的一方先暂停一切对孩子的管理,让另一方来管理。然后,再进一步调整亲子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要取得远期效果,父母要调整对孩子不切实际的期待。
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特点,有自己内心的真理,父母不应该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在孩子身上。平时少对孩子训斥,更不能使用暴力;对待孩子要以表扬为主,表扬要及时、肯定、实事求是,尤其要对孩子的做事态度,而不仅仅是行为结果给予表扬。
一个人感受到的爱越多,他(她)才能付出更多的爱;他(她)得到的尊重越多,他(她)才会懂得如何尊重别人,这在任何人之间都是一样的。
远离家庭暴力,社会要做的是给每个孩子以关爱,加强对家长的法制教育以及对施暴者的惩戒,让他们怀着一颗兼爱之心,爱自己的家人,爱自己的孩子,这才是杜绝家庭暴力的根本措施。
(1)家庭暴力首先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特别是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和自由权。
遭受暴力的受害者,不仅在肉体上留下了伤痕,在心灵上更留下不可磨灭的创伤,经常的暴力可能摧毁她们人生的信念和生活的信心,破坏她们与人正常交往的心理,扭曲她们的性格,不少受害者在压抑、焦虑,甚至痛苦中煎熬,精神恍惚,长此以往,有的精神失常或者走上轻生的道路。
(2)家庭暴力伴随着受害人的精神摧残。
由于家庭暴力受害人绝大多数是女性,因此,她们受到的肉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只是因身体上的伤害是外在的,较为明显地吸引了人们更多的注意,精神上的伤害是内在的、较为隐蔽的而容易被人所忽视。
精神上的创伤往往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愈合。
(3)家庭暴力危害家庭幸福和子女成长。家庭暴力造成一些家庭长期不和,家庭解体。在调查中发现,孩子是家庭暴力的一个潜在而又隐性的受害群体,尽管他们的伤害可能不直接表现在肉体上,但对他们的心灵伤害却是永久的,对他们未来行为的影响也是间接而漫长的。
在暴力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会有诸多的心理和行为障碍,一是精神长期紧张,并因此发生不良情绪,甚至形成畸形心理品质。如社会交往中的自卑与自私,对他人和社会的反叛和无端的仇恨。二是性格极为懦弱或极具暴力倾向。由于环境的熏陶,这些孩子会不自觉地认同男尊女卑,女孩胆小怕事,男孩则具攻击性。
三是行为上表现为人际关系差,难与人沟通。强烈的自尊心使这些孩子害怕别人知道自己的家庭状况,防备心理很强,形成古怪、孤僻的性格。这些人成年后较易成为施暴者,甚至走上打架、斗殴、盗窃的犯罪道路。
(4)家庭暴力严重地危害社会安定,阻碍了社会发展进步。家庭暴力若不加以制止和约束,将愈演愈烈,不仅在数量上增加,施暴的程度和手段也日趋加剧,势必影响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社会的每一个人都应当成为社会发展、进步的创造者,而那些受家庭暴力侵害的人,在其生命、生存及人身、人格、名誉等这些做人最基本的权利都被暴力所侵害所剥夺的情况下,又怎么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社会生产、生活中去呢?
家庭暴力不仅严重侵害了这部分人的人身权利,影响了他们参与社会生产活动的积极性,而且也直接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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