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并非心理学领域或精神卫生领域的诊断用词。它不是精神疾病,甚至也算不上是一种心理卫生问题,它是一个社会学领域的问题。所以早恋应该是社会学家考虑的问题。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社会风俗对早恋有着不同的理解,我国封建社会的“童养媳”,“娃娃亲”以及现今西方对性较宽松的文化,早恋似乎都是一种司空见惯的文化现象,不足为怪。而只有当早恋与社会风俗及自我观念不相适应时才形成问题。所以,我们要做的不是消除早恋,而是如何处理早恋所引起的内心冲突、与社会环境的冲突,以及这些冲突所导致的精神卫生问题。当青少年发生早恋问题后,通常可以采用如下的应对方式:首先要改变老师和家长对早恋的态度。
青少年表现出对异性的渴望,是人生发育到某一特定时期后所发生的自然变化,伴随着性的成熟,朦胧的性意识开始转变成自觉的追求。年轻人会逐渐对异性出现好感,渴望亲密交往,同时还会出现性的欲望,并以各种方式去满足。对发生早恋的青少年,要尊重他们的感情,理解他们的行为。既不能不闻不问,又不能过分敏感,不宜对其采取压制、打击、惩罚等解决方式。
青少年的恋爱常表现为情感炽热、强烈、秘密性强、片面性大,因而理智脆弱,承受情感挫折力弱。如何引导、提高青少年的自我控制能力才是关键问题。恋爱的欲望本身是正常的,完全没有才是病态,在感情方面无论怎么想都不是问题,家长要做的只是规范青少年的具体行为,使其符合社会主流的道德和习惯要求。其次要帮助青少年分析自身的情感,循循善诱,适时进行性教育。帮助他们消除性神秘感,区分友谊和爱情的关系。使他们领悟到青春期后对异性产生爱慕和好感是正常的,但由于心理尚未成熟,各种价值观均不明确,又缺少生活经历,接触范围有限,对异性的爱慕大多是非特异性,盲目的。一些青少年会有这样的感觉,喜欢A的沉稳但相处又会感到没有激情,喜欢B的博学但又不能接受其高高在上,也即只能接受优点,而不能接受缺点。这些并不是情感不专一,而是青少年自身情感的不成熟决定的。最后还要帮助青少年解决性心理烦恼。青少年早恋者,往往因为恋爱或社会的压力而造成内心剧烈的冲突,严重影响学习和身心健康。处理好早恋所导致的内心冲突和与环境的冲突是保证青少年精神健康的关键。对于那些一方面想恋爱,一方面又怕影响学习的青少年,要让其充分承认自己的感情,允许这种感情的发生,并保持一定的来往。压抑越深,则反抗越强,越怕影响学习不与异性来往,越易向往异性,最后导致焦虑和各种神经症的发生。
青少年处于依恋—独立的冲突阶段,家长过分约束孩子与异性交往,会引起孩子的逆反,引起相反的结果。
对那些因失恋或单相思而苦恼的青少年,治疗者要理解其痛苦,帮助其认识到感情的特异性,鼓励其接触其他异性。
既不要贬低其恋人,也对其过于神化、依恋其恋人的观念进行纠正,不要使之轻易确立“再也找不到满意的了”,“非她不娶,非他不嫁”的错误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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