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动力基金全称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是160610,这只基金成立于2007年1月9日,是鹏华基金旗下的一只混合型基金,截止到2015年第二季度末,该基金的基金规模是36.37亿。投资目标精选具有高成长性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中价值相对低估的股票,进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投资范围鹏华动力基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各类股票、债券、央行票据、权证、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若有投资需要可参与有价值的新股配售和增发。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投资策略鹏华动力基采取"自上而下 "和"自下而上 "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自上而下 "地进行战略性资产配置和动态资产配置,以控制或规避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第二层次是"自下而上" 的选股策略。在有效控制个股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第三层次为"自上而下 "和"自下而上 "相结合的行业配置策略。同时,本基金投资策略将兼顾"动力 "和"增长 "两方面。其中"动力 "包含本基金在资产配置方面的考虑,指本基金将通过动态资产配置策略,灵活地配置股票、债券这两大类资产之间的投资比例。而"增长 "则指本基金管理人在个股选择方面将以高成长性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中价值相对低估的股票作为主要的股票投资对象。收益分配原则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3、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4、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5、鹏华动力基的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关规定制订。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可进行分配,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收益的70%;6、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选择的分红方式无效,投资者须另行办理选择分红方式的相关业务。场内认购、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7、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鹏华动力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该基金理论上长期风险和收益高于纯债券基金和纯货币基金,低于股票基金,是中等偏上的基金产品,近一年基金净值增长率为5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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