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汕府〔2020〕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如下:
逯 峰: 市委副书记、市长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林少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协助市长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发展改革、轨道交通、重点项目、财政、税务、统计、投资促进、金融、投融资、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三防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局、财政局、统计局、投资促进局、金融工作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汕尾新区。
联系市人大工作,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汕尾调查队,人行汕尾中心支行、汕尾银保监分局。
叶健德: 市委常委、副市长、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总指挥
负责深圳对口帮扶汕尾、商务、口岸、国有资产监管、旅游、驻外机构方面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国资委、市区盐田管理中心、驻外办;协助分管市投资促进局。
联系汕尾海关、市工商界联合会。
余 红: 副市长
负责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文史、地方志、信访、政务公开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志办、信访局。
联系市妇联、残联、红十字会。
林 军: 副市长
负责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园区、退役军人事务、电力、烟草、通信、汕尾对接深圳帮扶、农业农村、扶贫、林业、水务、供销社、农垦、气象方面工作;协助三防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务局、供销社。
联系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台办、市侨联,市科协,市外事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港澳事务局、侨务局,汕尾供电局、市烟草专卖局、汕尾农垦局、汕尾气象局。
石 磊: 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交通安全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人民武装;协助分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市政协工作,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汕尾军分区及驻汕部队。
邓 涛: 副市长
负责自然资源、海洋、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港务、海事、人防、代建、供水、邮政方面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人防办、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协助分管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工作局。
联系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汕尾海事局、邮政管理局。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内容来源 |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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