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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单独招生简章

2024-06-03 05:46:09 编辑:join 浏览量:610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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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完善高职院校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具有综合素质高和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组织开展单独招生,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到4C1合格。

未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注: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符合如下条件:

1、女生身高在163-172CM之间,男生身高在175-183CM之间。

2、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男生裸视C字表0.7以上。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动作协调,举止端庄,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病、狐臭、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各类慢性疾病,肝功能正常。无明显内外八字,无“X”形腿、“O”形腿、驼背、鸡胸、塌肩、明显招风耳等缺陷。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

4、品行端庄,心理素质好。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扎实的英语基础。

专业加试合格后需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专业体检。经物价部门批准,学生入学后需另交特色技能培训费3500元/年。

  三、报名及交费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可通过江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或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njci.edu.cn)进入“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联

测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文化联测报名成功。

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号和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

2、报名时间: 2016年1月15日—1月20日。

3、报名考试费:文化联考费用45元(15元/科),报名时网上支付;

4、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报考空中乘务专业需参加专业加试,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该专业的录取。

5、职业综合素质测试:通过文化基础测试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需交纳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费60元/生,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参加专业加试需另交加试费120元/生。考生须在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前在学院招生网网上完成报名考试费支付。

  四、考核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职业综合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表。

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三门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A级80分,B级65分,C级50分,D级30分。

2、面试由学院根据专业学习需要制定并组织,主要考核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职业心态、心理素质、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内容为:语言表达,口齿音色、语态语言、英语口语、才艺展示(器材自备)。

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依据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排序,按不超过招生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同分考生均纳入面试范围。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名单单独确定。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分值为300分,合格线为150分。

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分值为400分,合格线为24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21日,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具体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进行。

(2)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时间安排在4月15日-17日。相关要求到时可到学院招生网查看。

  五、文化基础考试免考政策:

1、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取得4A、3A1B、3A1C、2A2B、2A1B1C、1A3B等级的考生可凭《2016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在学院招生网上下载)申请文化基础测试免考。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按2015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

2、获得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奖励的考生可凭《2016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在学院招生网上下载)和获奖证书申请文化基础测试免考

3、文化基础测试免考考生的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值(240分)计入总分,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不再加分,同时必须参加职业综合素质考试。

4、申请文化基础免考的考生需按程序报名学院单独招生,并于2016年3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发送到邮箱jy12804@126.com,邮件须以“考生姓名+考生号”命名。

(1)必测科目等级免考发送:《2016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

(2)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免考发送:《2016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及相关证书电子版(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核后,将在学院招生网上予以公示。请考生提交材料后及时关注学院网站,查看审核结果。

5、文化基础测试免考的考生在4月15日-17日参加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时,须将有关材料的原件交学院审核(必测科目等级免考不需提供)。考生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具有艺术、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校在2016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50名。

1、 艺术与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2、文艺特长生必须按照正常流程报名我校单独招生并参加文化联测及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声乐类考生须具备声乐考级七级以上证书、舞蹈类考生须具备各类舞蹈考级八级以上证书或在地市级以上级别的艺术类比赛或艺术展演中获二等奖以上奖项。来校申请文艺特长生时须提交考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经学校审核后,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文艺特长考试。考试通过后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具体报名条件及安排详见《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3、体育特长生必须按照正常流程报名我校单独招生并参加文化联测及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参加体育特长生考试的考生需持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或取得地市级比赛前三名或省级以上比赛前八名。来校申请体育特长生时须提交二级运动员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经学校审核后,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考试。考试通过后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具体报名条件及安排详见《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4.文艺及体育特长生申请时间、地点及考试时间

申请时间:2016年1月15日~1月20日

申请地点: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文艺及体育特长生考试时间:2016年4月13日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考核总成绩 = 文化基础考试成绩 +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 + 附加分。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文理兼招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分别划线。

2、录取原则

(1)总原则: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职业综合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及体检合格者,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3)获得文化基础考试免试资格的考生,按免考政策计分,依据总成绩按录取规则录取。

(4)艺术、体育特长生按特长生政策录取,职业综合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附加分:

(1)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加10分投档。

(2)高中阶段有发明专利的考生加10分投档。

(3)学院紧密型校企合作单位且具有一定专长的考生加10分投档,每单位限一名考生。

(4)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投档。

(5)烈士子女加10分投档。

(6)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加分:取最高的四门加分,每一个A级20分、B级15分。文化基础测试免考的考生不参与此项加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学院招生网下载、填写相应申请表,并于2016年3月5日前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电子照片或扫描件)发送到邮箱jy12804@126.com,邮件须以“考生姓名+考生号”命名。同时于职业素质综合测试时(4月15日-17日)将对应材料原件交学院审核。(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加分不需要办理此项)

以上加分,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4、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5、预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6、如加分、免考等项目的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八、日程安排

  九、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招生检举电话:025-86115885 邮箱:njcijw@163.com

2、成立由相关部门、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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