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滨州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中国古代著名军事家“兵圣”孙武的故乡、渤海之滨、富饶美丽的黄河三角洲腹地现代生态园林型城市——滨州市。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初步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教、艺术等学科专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学校积极服务社会和行业,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两区两圈”和“民航强国”等发展战略,制定实施《服务黄河三角洲区域发展行动计划年)》《服务民用航空业行动计划年)》,与山东社会科学院、滨州市政府、青岛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青岛国际机场、济南机场、东营胜利机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学校坚持走特色办学之路,精心打造飞行技术和黄河三角洲生态、黄河三角洲文化、孙子文化研究等特色品牌。围绕服务我国民航事业,2006年设置了飞行技术专业,组建了飞行学院,成为全国第一家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普通本科院校;现有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机场学院、乘务学院等4个航空类学院,有飞行驾驶、飞行安全、民航机务工程、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机场运行与管理、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空中乘务等10个航空类专业(方向);先后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订单式”联合培养飞行驾驶、飞行安全、空中乘务等运输航空人才,已有1000余名学生顺利毕业,2010届飞行技术专业毕业生吕吉昌已在山东航空公司升任机长;与山东海若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山东高翔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等4家航空公司联合培养通用航空人才。借助地域地缘和文化优势,建有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黄河三角洲文化研究基地、山东省高校孙子兵法与兵学研究基地等,积极开展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文化和孙子文化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目前,学校正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抓住“黄蓝”两区开发建设和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大机遇,按照“顶天立地”的发展思路,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向着建设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而阔步前进!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8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4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5.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6.符合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和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滨州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上述文件及个人简历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至(以“应聘岗位_专业_学位_姓名_毕业院校”格式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滨州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能够正常毕业;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阶段提供;⑤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成绩单(含硕士研究生阶段);⑦有本人签名的《滨州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⑧个人简历及证明本人专业能力和荣誉的证书复印件。
请将以上材料纸版按序号排序提交,其中,材料①-⑥合并装订1份,材料⑦与材料⑧合并装订9份。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能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调阅档案、函调证明、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学历背景、学术水平、发展潜力和综合素质(职业道德、集体意识、团队精神、纪律观念等)。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市标准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滨州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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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滨州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滨州学院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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