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中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行政级别为正部级。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目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内设机构14个,监事会内设机构1个,下辖15个直属事业单位、15家主管社团和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管理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6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发〔1995〕39号)的规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
2、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3、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4、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5、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6、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
7、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标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问下,我想
版权声明:文章由 去回答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quhuida.com/article/982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