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8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139号
根据建设部(87)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主编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JGJ/T16—92,自1993年8月1日起施行。原部标《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JGJ16—83))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发展研究中心(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归口管理,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等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3年2月26日
目次
1总则
2术语、符号、代号
2.1术语
2.2符号
2.3代号
3供电系统
3.1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3.2电源及高压供配电系统
3.3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
3.4负荷计算
3.5无功补偿
4配变电所
4.1一般规定9.7金属线槽布线18呼应(叫)信号及公共显示装置25公用建筑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H.3各类节目制作系统用房面积参考指标(3)照度(22)亮度(5)接地
标签:电气设计,JGJ,T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