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的李某在石景山开了一家烤鱼店,2015年8月14日零时,服务员李某甲、李某乙、张某三人与顾客王某及其女儿发生纠纷,双方互相殴打。
王某称,当天他和女儿去烤鱼店吃饭,晚上11点,还没吃完,一名饭馆男服务员(李某甲)就让他们先结账,于是双方发生争执,打了起来。王某双耳鼓膜穿孔,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女儿肘部、双膝软组织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为少赔老板让员工自残
参与打架的服务员张某称,当时打完架,老板李某将他们几个人转移到了李某在鲁谷开的另外一家烤鱼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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