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有的。你没有仔细看。完工后要求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第九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须出具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完工后要求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正常计算即可。
季度预交所得税只要把预售收入搞清楚就行了,关系到税款平衡实现的问题,这是大的政策,不能含糊。其他的处理就不用根据文件生搬硬套,只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算清楚就ok了。
已完工项目应该是现房销售了,个人认为可以直接确认收入了
已完工的房地产在销售中正常做销售收入啊,即按正常处理预交所得税。
标签:预交,国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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