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本病尚缺乏有效的治疗手段,故应加强预防措施以控制疾病的蔓延。预防接种对防止发病有肯定价值,严格执行犬的管理,可使发病率明显降低。
一、管理传染源捕杀所有野犬,对必须饲养的猎犬、警犬及实验用犬,应进行登记,并做好预防接种。发现病犬的病猫时立即击毙,以免伤人。咬过人的家犬、家猫应设法捕获,并隔离观察10天。仍存活的动物可确定为非患狂犬病者可解除隔离。对死亡动物应取其脑组织进行检查,并将其焚毁或深埋,切不可剥皮或进食。
二、伤口处理早期的伤口处理极为重要。人被咬伤后应及时以20%肥皂水充分地清洗伤口,并不断擦拭。伤口较深者尚需用导管伸入,以肥皂水作持续灌注清洗。如有免疫血清,作皮试阴性后,可注入伤口底部和四周,伤口不宜缝合或包扎。
三、预防接种接种对象为:被狼、狐等野兽所咬者,被发病随后死亡包括观察期内或下落不明的犬、猫所咬者,为已被击毙和脑组织已腐败的动物所咬者,皮肤伤口为狂犬唾液沾污者,伤口在头、颈处,或伤口较大而深者,如咬人动物指非流行区而言5日后仍安危无恙,注射即可中止,医务人员的皮肤破损处为狂犬病病人沾污者等。近年来,国内已发现一些被咬伤发生狂犬病而死亡的病列,而犬却安然无恙,经证实该犬的唾液内带毒,故流行区被犬咬伤者均应接种。我国广泛使用田鼠肾细胞疫苗,轻度咬伤者于第0、7、14天各肌注2毫升,重度咬伤及头、面、颈部咬伤于第0、3、7、14及30天各肌注2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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