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笠是国民党军统的特务头子,蝴蝶是当时国民时期的电影女明星。蝴蝶在当年的名气一点不比现在任何一位女明星差,当然能成为大明星的肯定也是一位美女了。
戴笠见到蝴蝶的第一眼就喜欢上蝴蝶了,主要是因为戴笠这个人比较好色,很喜欢美女。但问题是当时的蝴蝶已经结婚了,她是有丈夫的人。但为了得到蝴蝶,戴笠经常找蝴蝶丈夫的麻烦。而且还逼迫蝴蝶的丈夫做选择。蝴蝶丈夫一直知道戴笠为人心狠手辣,很怕他,无奈之下只能离开蝴蝶。
拆散了蝴蝶和她的丈夫,戴笠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他梦中的女神。但好景不长,后来戴笠乘坐的飞机被炸,他被炸死了。戴笠死了之后,蝴蝶又跟她的丈夫在一起了。
我觉得戴笠和蝴蝶之间根本就不是爱情,蝴蝶根本就没有喜欢过戴笠,只是戴笠个人的一厢情愿而已。为了得到自己垂涎已久的美色,不惜拆散别人的婚姻,还棒打鸳鸯,这种行为跟强取豪夺的流氓有什么区别?
所以戴笠和蝴蝶之间根本不是爱情,只是占有欲而已罢了。在当今社会当然不存在这种现象了,因为现在是法制社会,喜不喜欢是看个人的意愿。如果对方不喜欢也不能强取豪夺,这么做法律也是不允许的。
这种情况只存在于旧社会,戴笠是国民党最大的特务头子,国民时期政治黑暗,官官相护。就算他抢了蝴蝶当老婆,别人也不敢说他什么。但新社会就不一样了,我们有公安局,有法院,如果对方强迫你嫁给他,可以到公安去报案或者到法院去告他。
旧社会没人给你出头,但是新社会一定会有人帮你出头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犯罪分子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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