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社局昨天通报,因存在中医诊疗管理不规范、为参保人员提供过度医疗服务等问题,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零六医院给予黄牌警告。
黄牌警示期限为三个月(2010年11月15日—2011年2月15日),其间,市、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停止对该医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的结算。
根据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零六医院自2010年11月15日起,必须在显要位置摆放“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黄牌警示”通告牌,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认真整改。同时,对本单位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完善各项管理措施,杜绝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现象发生。
朝阳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该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黄牌警示期满后,市、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将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零六医院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合格方可支付相关费用。
(实习编辑:陈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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