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的流贷测算办法是脱胎于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定额流动资金贷款测算办法”,在原理上并无新意。在当时一般情况下的企业财务状况是(假如在没有固定资产占用挤占企业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企业的定额资金(所谓的“三项资金”占用,即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相当于企业今天的“存货”)占用,在企业的流动资产中占比很高,一般可达到80%-90%,所以用“定额流动资金贷款测算办法”测算企业的资金需求,是很合适的。
后来,随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结算资金(应收账款)占比越来越大,而“存货”部分占比越来越低,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到企业结算资金的占用问题,所以,原来的“定额流动资金贷款测算办法”也就不适用了。
而这次银监会的“流贷测算办法”似乎是考虑到了企业结算资金的占用以及相应的结算资金来源的问题,但在这个问题的考虑上是通过“几个相关科目”的周转天数的直接相加减后,通过公式的计算来间接进行的,事实上还是对企业的结算资金占用问题考虑不充分,因此也仍然是测不出企业的资金需求。
至于有人说是测不出来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是因为企业发生了挤占挪用或基本数据采集不准,根本就不正确。企业是否发生挤占挪用(固定资产挤占流动资金),直接就可以很简单的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分析判断出来,银监会的流贷测算办法并没有可以发现企业发生挤占挪用的功能。基本数据采集不准确,其实也不一定会从多大的程度上对真实的测算结果产生影响,这个办法更没有鉴别企业财务数据准确与不准确的功能。
(一)企业流动资金需求量测算是指,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科学合理地测定企业流动资金占用额,并以此为基础,确定不同时期流动资金的合理需求额,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二)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除以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其中:
1、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除以(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2、营运资金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净额除以(平均流动资产-平均流动负债)
流动资金供给是指公司在提供长期资产之后流入公司经营周期内的可利用资金。
流动资金需求是指公司经营周期所必需的资金,因此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可以被当作流动资金供给与流动资金需求之间的“对话”。流动资金供给与流动资金需求之间的差额就反映出公司的净现金流量。
如果流动资金供给高于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就拥有正的净现金流量;相反,如果流动资金供给低于流动资金需求,那么公司就会拥有负的净现金流量,公司就需要对外进行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短期融资。
最基本的会计原则是公司总资产等于公司总负债与股东权益之和,据此可以得到资产负债表的本质揭示:
净现金流量=流动资金供给-流动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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