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名
在今天津市东南一百二十里海河入海口, 自古为津门之屏。自明代开始就建有炮台,清咸丰八年(1858)重修。有大炮台五座(南岸三座,北岸两座),分别以“威、镇、海、门、高”五字命名。此外还建有小炮台二十五座,大小炮台内共置炮六十四尊。第二次鸦片战争和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抗击八国联军战争期间,爱国士兵和义和团战士曾在此与侵略者进行殊死战斗。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与八国签订《辛丑条约》,炮台随即被拆毁。唯南岸的“海字”炮台,至今保存尚好。1988年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在天津市塘沽区大沽口附近。明代为抗倭曾筑垒设防。清咸丰八年(1858年)重修,增设大炮台5座,分别以威、镇、海、门、高五字命名;并配置小炮台25座。第二次鸦片战争和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庚子之役,驻守炮台的官兵曾多次与侵略者浴血奋战。光绪二十七年《辛丑条约》签订后,炮台被拆除,现仅南岸海字炮台保存较好。是近代中国人民反侵略战争的重要遗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炮台的解释 1 ∶旧时在江海口岸和其他要塞上构筑的永备性火炮阵地2 ∶为放置火炮而建筑的炮位或平台
旧区名。1986年由浑江市设置。在今吉林省江源县。1995年撤销,改设江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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