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短信的形式进行促销宣传,国家是允许的,但主要是针对于内部客户,而对于广泛性的促销宣传来讲,必定会伤及一些人的正常权益!如果是您收到的短信是一个陌生手机号发来的促销性广告,这种来说,是不合法的!也是不正规的,而以05、02、106开头的网关短信则是国家允许并且可以商用的短信通知形式!具体的您可以查一下百度百科!话又说回来了,如果说短信广告是垃圾短信的话,电视广告又何尝不是呢?同样的媒体宣传,电视不是你私人的东西吗?电视台强制性的让你看广告,你说怎么办?曾经一位名人说过:请不要在广告期间插播电视剧!电视广告的泛滥程序可想而知,电视购物,名星假代言,电视台给钱就做,这些负面的就更别说的,同样的短信广告更是如此,所以说相对来说没有垃圾一词,绝对来说,那只定是有的了,建议你来短信的时候感觉对自己有用,你就看一下,没用就不用看了,直接删除得了!
标签:短信,广告
版权声明:文章由 去回答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quhuida.com/article/100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