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闪行为”指许多人相聚同一个地方做统一的舞蹈或者其他指定行动的短暂行为艺术,或以简单的拍摄来记载。 快闪分“快闪行动”和“快闪影片”,是新近在国际流行开的一种嬉皮行为,可视为一种短暂的行为艺术。
“快闪影片” 指以专业歌舞为内容制作的影片,以网络传播为主,拍摄时难度较高,为达到影片效果会反复多次,流传度较广,常与公益或商业相结合传播。快闪族最早起源于2000年3月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当时一个名叫比尔的组织者召集了400余人,在纽约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中,朝拜一条机械恐龙,5分钟后众人突然迅速离去,快闪族因此而闻名。
快闪是英文FlashMob的中文翻译,它最早起源于周星驰导演的著名电影《整蛊专家》和《少林足球》的搞笑片段中,国外第一次快闪行动是在2000年3月美国纽约的曼哈顿。人们仅仅知道它最初的组织者名叫比尔(Bill),他自诩是一名“社会工作者”。
比尔为组织活动专门成立了一个叫“Mob Project(快闪计划)”小组。“快闪计划”自身有着鲜明的特点--参加者应当了解一些人已接受了邀请。没有网站会对活动提供专门的信息,更不会在任何当地报纸上发布任何广告--他们只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相互进行邀请,同为虚拟世界的朋友,几乎没有人在现实生活中会相互熟知。
比尔在第一封致网友的信中就说到,“因为是我的主意所以我写的这封信,但这并不能表明我就是活动的组织者。在我个人看来,在发动电子邮件之前就策划好活动的人就可以担当活动的组织者。活动应当由那些了解活动内容的人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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