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姓刘,后妻姓李
李娃(1101—1175),字孝娥,与岳飞在战乱中相识,两人应在建炎二、三年间结婚。岳飞从不纳妾,与李娃感情和睦,生有霖、震、霭(霆)三子。夫遇害后,李娃被流放岭南,仍坚持将儿孙抚养成人。冤狱昭雪后,李娃和三个儿子北归,终年75岁,葬于江州(今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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