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算肇事逃逸啊,这不用说的
我认为这种行为应该算肇事逃逸,留下假的手机号码,就是不想让受害人联系上他,不想被找到,这不是逃逸是什么?你们认为呢?
肯定算,还会加罚,如果不救人,那更算了。
肯定是肇事逃逸。因为本身留下假手机号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处罚,别说撞人了,即便是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也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当然算逃逸了。如果是真手机号还可以减轻罪行,如果伤人了,你不施救,还是要加罪的。我劝你如果肇事了还是近快报警处理,不然事情就不好说了!
和手机号真假没关系,只要逃就算
这个毋庸置疑的,先不说肇事以后留不留下真假号码的问题!首先,作为肇事者就不应该离开现场,就应该原地等待结果处理,坦然面对自己做的事,在法律和道德上这都是应该的,那么再说留下假的电话号码,其实显而易见,就跟没有留下号码是一个道理,如果情节较轻,而且作为肇事者真的有急事的情况下,被肇事的还不在现场,你可以留下电话,以便后期处理问题,解决问题,那留下假的电话,第一是肇事逃逸,这也是毋庸置疑的,第二点来说,可能当时现场有围观群众,所以肇事者不便直接离开而留下假的联系方式,这更是逃避责任!所以,不管怎么说,都是肇事逃逸,毋庸置疑了!那肇事逃逸以后的案件,很倔情节严重,极有可能会从民事案件演变为刑事案件!所以奉劝各位,不要肇事逃逸哦!否则害人害己,后悔莫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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