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碘化钾片
性状:本品为白色片剂。
适应症:地方性甲状腺肿的预防与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手术前准备及甲状腺亢进危象。
用法用量:
1、预防地方性甲状腺肿:剂量根据当地缺碘情况而定,一般100μg/日即可。
2、治疗地方性甲状腺肿:对早期患者给予1-10mg/日,连服1-3个月,中间休息30-40天。约1-2月后,剂量可渐增至20-25mg/日,总疗程约3-6个月。
成份:碘化钾
药理毒理:本品为补碘药。碘化钾可因剂量不同而对甲状腺功能产生两方面的影响。
1、防治地方性(单纯性)甲状腺肿时,给予小剂量碘制剂,作为供给碘原料以合成甲状腺素,纠正原来垂体促甲状腺素分泌过多,而使肿大的甲状腺缩小。
2、大剂量碘剂作为抗甲状腺药暂时控制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这可能通过抑制甲状腺球蛋白水解酶,阻止游离甲状腺激素释放入血,作用快而强,但不持久。短暂地抑制甲状腺激素合成,连续给药后抑制作用又可消失,导致甲亢症状更剧。故仅用于甲状腺危象,以迅速改善症状,且必须同时配合应用硫脲类药物。大剂量碘剂亦可对抗垂体的促甲状腺素作用,使甲状腺组织缩小变硬及血管减少,以利于手术。此种作用在用药2周达到高峰,故甲亢患者宜于手术前先服一段时间的硫脲类药物,使症状和基础代谢率基本控制后,术前2周开始用药。用药后还可以改善突眼症状,减慢心率,降低代谢率。【药代动力学】本品由胃肠黏膜吸收入血,在血中以无机碘离子形式存在。甲状腺对碘有特殊亲和力,比其它组织的吸碘能力强数百倍。每日生理摄入量的碘有一半由甲状腺摄取,其余一半在体内分布,其分布方式与氯化物及溴化物相似。主要随尿排泄,且较氯化物及溴化物的排泄更为迅速,一部分亦出现于唾液、泪液、胆汁及乳汁中。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不常见。可在服药后立即发生,或数小时后出现血管性水肿,表现为上肢、下肢、颜面部、口唇、舌或喉部水肿,也可出现皮肤红斑或风团、发热、不适。
2、关节疼痛、嗜酸细胞增多、淋巴结肿大,不常见。
3、长期服用,可出现口腔、咽喉部烧灼感、流涎、金属味和齿龈疼痛、胃部不适、剧烈头痛等碘中毒症状;也可出现高钾血症,表现为神志模糊、心律失常、手足麻木刺痛、下肢沉重无力。
4、腹泻、恶心、呕吐和胃痛等消化道不良反应,不常见。
5、动脉周围炎,类白血病样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罕见。
禁忌: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与抗甲状腺药物合用,可能致甲状腺功能低下和甲状腺肿大。
2、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或保钾利尿剂合用时,易致高钾血症,应监测血钾。
3、与锂盐合用时,可能引起甲状腺功能减退和甲状腺肿大。
4、与131I合用时,将减少甲状腺组织对131I的摄取。
注意事项:
1、对碘化物过敏者应禁用。
2、婴、幼儿使用碘液易致皮疹,影响甲状腺功能,应禁用。
3、有口腔疾病患者慎用,浓碘液可致唾液腺肿胀、触痛,口腔、咽喉部烧灼感、金属味,齿和齿龈疼痛,唾液分泌增加。
4、急性支气管炎、肺结核、高钾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肾功能受损者慎用。
5、应用本品能影响甲状腺功能,或影响甲状腺吸碘率的测定与甲状腺核素扫描显像结果,这些检查均应安排在应用本品前进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碘化物能通过胎盘,造成胎儿甲状腺功能异常及/或甲状腺肿大,妊娠妇女严禁应用。
2、碘化物能分泌入乳汁,哺乳易致婴儿皮疹,甲状腺功能受到抑制,故妇女哺乳期间应禁用或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婴、幼儿使用碘液易致皮疹,影响甲状腺功能,应禁用。
规格:10mg
贮藏:密封。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2020925
生产厂家: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标签:碘化钾,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