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所谓的公告是指发布关于受理案件的意思还是民诉法中的公告程序。如果是前者,法律没有这个规定法院有这个义务。如果是后者,公告是指在被告方下落不明,使用其他程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采用的一种措施,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法院自然也不会公告。
不知道你说的什么公告 一般起诉后,找不到被告 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诉讼状 原告承担费用。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标签:开业,公告
版权声明:文章由 去回答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quhuida.com/answer/345370.html